德惠市城市供熱管理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供熱企業和熱用戶的合法權益,確保供熱工作順利進行,根據《 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 ,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此供熱管理暫行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惠市城市供熱管理暫行辦法
  • 出處:《 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 
  • 性質:政治
  • 類別:政策
辦法內容,其他信息,

辦法內容

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供熱管理,保障供熱企業和熱用戶的合法權益,確保供熱工作順利進行,根據《 吉林省城市供熱條例》 ,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此供熱管理暫行辦法。

其他信息

第一條:
城市供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管理,優先發展規模供熱,限制建設並逐步規範小型供熱。
第二條:
城市供熱規劃應當符合城市整體規劃,按照合理布局,統籌安排的原則實施。
第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供熱工程,必須符合城市、供熱規劃,經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按基本建設程式審批,其配套的供熱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第四條:
建設城市供熱工程、用熱工程,必須堅持誰供熱、誰施工、誰維修的終生負責制原則。
第五條:
從事供熱工程設計、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關資質,並實行資質報審制度。
第六條:
新建住宅房屋必須實行分戶控制供熱,並預留安裝熱量表裝置。未實行分戶控制的現有住宅房屋要逐步進行分戶控制改造,凡是管線腐爛常出現漏水現象的,流量不夠的,個別樓層不熱的,熱不均的,都必須改造、維修、更新。實施改造更新,供熱企業要與用戶協商,徵得大多數用戶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具體操作上要有用戶代表參加預算編制,經供熱辦審核後,原則上由供熱企業組織實施,但居民不願意用供熱企業施工的,可由居民自行組織,對區域網路(用戶室內和地溝)實施更新改造,改造費用要嚴格按成本核算,區域網路由用戶承擔費用,外網由供熱企業承擔費用。用戶阻礙供熱企業對供熱設施進行維修、管理、管線改造更新,造成後果由該用戶自行負責。
第七條:
新建樓房的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由供熱辦統一收取,專戶存儲,避免建設單位和供熱企業不按規劃擅自私接亂供,擾亂供熱市場秩序。收取的集中供熱管網建設費由供熱辦待供熱設施驗收合格後,一併撥到供熱企業。
第八條:
我市供熱期為當年10 月25 日至次年4月10日(特殊年份例外),不得推遲和提前停止供熱,供熱質量標準達到16 度以上。如用戶有反映,經檢測低於16 度的,責任在供熱企業的,給用戶退費,退費標準:低於16 度高於13 度的,按收費總額30 %給用戶退費,低於13 度高於10 度的,按收費總額50 %給用戶退費,低於10 度的給用戶70 %退費,推遲供熱或提前停止供熱的按未供熱期間熱費總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按未供天數給用戶退費。
第九條:
供熱企業與用戶代表應當簽訂供熱契約,契約內容應明確供熱期、供熱標準、事故及維修責任、收費標準、退費標準、結算辦法等內容。
第十條:熱是商品,用戶必須在供熱前,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價格,一次性繳納供熱費,未分戶改造的樓房,如因少數戶不繳納供熱費影響整體樓供熱的,由供熱企業強制拆除供熱設施。已分戶控制的熱用戶,採暖期不用熱的也要繳納總熱價的20 % ,否則,在以後用熱時追繳。
第十一條:
用熱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改線增掛暖氣片;
(二)擅自增加水循環設施;
(三)擅自排水放熱,安裝水嘴。
違反上述其中一項的,供熱主管部門將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
供熱企業應向用戶公布承諾的服務標準和質量,設立公開報修、投訴電話,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問題,要設立測溫點,每個站要根據管線的走向確定測溫點,每條供熱管線區域內首端和末端要設立測溫點,要分樓層,分陰陽面確定測溫點,每月必須測溫三次,要有測溫記錄。
第十三條:
供熱期內,市供熱辦對供熱運行服務和供熱質量進行檢查監督,設立投訴電話,投訴記錄,及時協調處理供熱糾紛和問題,凡是有投訴的用戶並要求測溫的,供熱企業必須給予測溫,對投訴的問題必須給予妥善解決,凡是屬於供熱企業責任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供熱企業必須與市供熱辦簽訂供熱協定,為保證供熱質量和用戶合法權益,按市政府[2003]91 號檔案精神,繼續實行質量保證金制度,按供熱面積每平方米1 元收取,如發生拖欠,供熱辦將申請法院依法對其財產進行抵押。
第十五條:
對於供熱質量不好,用戶意見大,經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批評教育不予改正的,按情節扣一定數額的質量保證金,多次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用戶的申請,直接劃轉到其他供熱企業。接管的供熱企業應當按照供熱條例規定的質量標準進行供熱,原供熱企業應當承擔接管的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對於“棄供”的行為,依法取消供熱企業經營權,並按熱費總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處以罰款,並無償將供熱設備設施劃歸到市供熱辦指定的供熱企業。
第十七條:
對供熱企業實行檔案管理,供熱站轉讓、發包需向供熱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未經供熱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擅自向不具備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轉讓、發包經營權和所有權,否則,將依法將原供熱範圍劃轉到其他供熱企業。如經供熱主管部門批准後,新的承包人或產權人要向供熱主管部門交抵押金。
第十八條:
供熱企業要按規定供熱,供熱設施發生故障時,不論區域網路、外網,供熱企業都要立即組織搶修,外網部分由供熱企業承擔維修費用,區域網路部分由居民用戶承擔維修費用,維修時間超過12 小時的要向供熱辦報告,並通知用戶。
第十九條:
各供熱企業要按規定提取折舊費,並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第二十條:
德惠市建設局為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本辦法由建設局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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