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名稱,所屬機構,事項類別,辦理時限,辦公地點,服務時間,申請條件,申辦材料,設立依據,收費依據,辦理程式,
事項名稱
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
所屬機構
市公安局
事項類別
便民服務
辦理時限
1周歲以下材料齊全當場辦理,1周歲以上需縣局審批需10個工作日。
辦公地點
全市13縣市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戶政科辦證大廳
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申請條件
新出生未落戶兒童
申辦材料
(1)申報人書面申請;
(2)新生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父母《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如果申請人沒有《出生醫學證明》:
(1)申報人書面申請;
(2)《親子鑑定證明》及住院分娩記錄;
(3)父母《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4)《結婚證》;
設立依據
《山東省公安機關辦理戶口工作規範》
收費依據
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戶籍管理有關證件收費標準的批覆》(魯價費發231號)
辦理程式
申請人向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派出所收到申請後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