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了解、收集和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外國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情況,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外辦寫出書面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州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主要職責:人員在外國活動情況
- 內設機構:3個
- 人員編制:11 名
機構名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外及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涉外法規和外交部、國務院僑辦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外事和僑務工作的指示與決定,提出制定全市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章和工作規劃的建議,協調全市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活動,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涉外事務,並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僑務工作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外僑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三)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僑務檔案;按照授權和市政府確定的分工,審核、審批我市因公臨時出國、赴港澳人員和邀請外國人來訪的申請;為上述出國人員出具出國任務批件;承辦市級領導人和相應級別人員出訪和邀請外國黨賓、政賓、友好團體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辦理我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工作的外國人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負責收繳、保管我市因公出國人員護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拒辦護照、簽證手續,並報告有關部門予以查處。(四)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接待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及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等。(六)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市(縣)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按規定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七)負責外國記者來德採訪的管理和接待工作,指導、協調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及各縣(市、區)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工作。(八)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依照我國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處理涉外事件,並及時將重要情況和問題向市委、市政府及省外辦報告。(九)配合和協助市委宣傳部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外交指示精神,向各部門、單位提供關於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以及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全市重要涉外報導稿件和其他有關稿件。(十)負責對全市外事僑務工作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外事紀律等方面的教育;組織全市外事僑務幹部的對外政策、僑務法規綜合業務的培訓;總結交流外事僑務工作經驗。(十一)負責貫徹執行《涉外人員守則》;配合紀檢、監察及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的處理意見和建議。(十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山東省人民政府實施辦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對有關部門制定涉及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的政策規定及對華僑、外籍華人和港澳同胞所開展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引進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辦法;負責牽線搭橋,跟蹤服務,推動引進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人才工作。(十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十五)負責華僑、外籍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項的審查報批工作,並監督檢查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僑匯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保護和爭取僑匯。(十六)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在德眷屬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港澳同胞在德眷屬的身份認定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港澳同胞眷屬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十七)根據國家安排,接待和安置來德定居的華僑、港澳同胞;負責歸僑、僑眷的救濟扶貧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僑屬企業政策,指導、扶持歸僑、僑眷興辦僑屬企業。(十八)領導和管理外僑辦直屬事業單位。(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