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克拉瑪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自治區、克拉瑪依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對外友好交往的指示、決定,依法擬訂克拉瑪依市外事、僑務、友好城市工作的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外事、僑務、友好城市工作的重大問題,了解和掌握人民政府外事僑務工作情況;負責協調和協助處理全市重大涉外涉僑事務;負責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市範圍內因公臨時出國(境)項目及人員的護照、簽證、財務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範圍內因公來訪考察、交流和經貿洽談等外事活動的管理;負責統籌安排克拉瑪依市領導的外事活動;負責全市範圍內國(境)外人員因公來訪、考察、交流和經貿洽談等對外邀請的管理;負責組織接待來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訪問的重要外賓和港、澳地區及海外華人華僑等重要人士的外事活動;負責外事活動中的禮賓及禮品工作。
(五)根據中央有關規定,負責來本地進行採訪活動的外國及港澳地區記者的管理,協調有關部門搞好採訪活動;負責對外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的審核及把關工作;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對僑及社會各界的宣傳教育工作。
(六)負責對外國駐克拉瑪依市官方、半官方機構的管理與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處理重大涉外案件及其他涉及在本市外國人管理的重大事項;協助國家外交機關、有關部門向境外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向在本市外國公民提供必要的領事協助。
(七)負責全市範圍內外國專家、留學生、實習生涉外事項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智力引進和出國培訓的有關涉外工作。
(八)負責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克拉瑪依活動及民間組織參加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克拉瑪依市的國際交流事務;負責與國際友好城市、國際組織及我國駐外機構的聯絡,協調克拉瑪依市的官方和民間對外交往事宜;負責辦理與國外友好城市締結友好關係的有關事項,管理和指導友好城市交流工作;負責對鄰國情況調研以及對涉外企業政策指導,為我市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服務;負責本市的二類口岸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國務院港澳辦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歸口管理克拉瑪依市港澳事務工作,研究起草克拉瑪依市有關港澳事務的政策規定。
(十一)負責全市範圍內歸僑、僑眷的管理工作;負責來本市的外僑管理,做好國內外有關機構、人員和歸僑、僑眷的捐贈工作以及引進外資、僑資、技術和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黨和政府與歸僑、僑眷的橋樑紐帶工作。
(十二)負責外事紀律、安全保密紀律的宣傳和教育;協助、配合紀檢、監察和國家安全、保密等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國家安全、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的處理意見。
(十三)協助市對外友好協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的工作,充分發揮民間外交渠道的作用,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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