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法院組織法是德意志帝國於1877年1月頒布。共17章,204條。規定審判權只服從法律,由獨立的法院行使,法官實行終身制。行使審判權的普通法院體系由區法院、地方法院、高等地方法院和帝國法院構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國法院組織法
- 頒布時間:1877年1月
- 實施地區:德意志帝國
德國法院組織法是德意志帝國於1877年1月頒布。共17章,204條。規定審判權只服從法律,由獨立的法院行使,法官實行終身制。行使審判權的普通法院體系由區法院、地方法院、高等地方法院和帝國法院構成。
德國法院組織法是德意志帝國於1877年1月頒布。共17章,204條。規定審判權只服從法律,由獨立的法院行使,法官實行終身制。行使審判權的普通法院體系由區法院、地方法院、高等地方法院和帝國法院構成。帝國法院為全德的最高法院...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院組織是由聯邦和各州普通法院、行政法院和專門法院系統組成。聯邦和各州並設有獨立的憲法法院,地位凌駕於其他法院之上。普通法院系統從聯邦法院以下依次有各州地區最高法院、地區法院和地方法院。地方法院為基層法院,受理...
智慧財產權、自然資源、能源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也都在經濟上具有重要意義。法院組織 從1879年萊比錫最高法院成立以來,已經建成了一個複雜而完備的法院體系,成為聯邦德國法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見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法院組織)。
《德國六法》一書包含了1871年德國憲法及其施行法、1877年裁判所編制法(即法院組織法)及其施行規則、1900年德國民法、1900年德國商法、1877年德國民事訴訟法、1872年德國刑法及其施行法和1877年德國刊事訴訟法。此外,還將1850年普魯士...
事實上,以後德國法院就利用這一原則處理了第一次大戰後因通貨膨脹、德國馬克貶值而發生的債務案件。另一種一般條款是關於善良風俗的,也有兩條。第138條第1款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善良風俗的無效。”第826條規定:“以背於善良風俗的...
社會法是介於公法和私法之間的中間領域,它是以社會保險為中心的社會福利和社會救濟方面的法律,德國的社會法主要包括勞動法和經濟法。司法機關 法院:按照《基本法》和《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德國設立6種法院,即憲法法院、普通法院和四種...
行政監督在許多國家或地區的法院都存在,如美國法院有負有行政監督職責的巡迴司法委員會;德國法院有院長以及其他負有監督職責的法官的監督(見 《德國法院組織法》 、 《德國法官法》 );台灣有司法院和法院院長的監督(見《台灣法院組織...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青少年刑法是1974年12月11日頒布,共5編125條。對本法的適用範圍、少年犯的過錯及其法律後果、少年法庭組織法和少年刑事訴訟程式、刑罰的執行、取消刑事污點、刑法對未成年犯的運用等都做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明確規定了本...
根據憲章規定,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有權審判和處罰一切犯有違反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的德國主要戰犯及犯罪組織(第6條)。法庭應由4名法官及各指派1名助理組成,4個簽字國各應任命1名法官和1名助理(第2條)。組成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
《德國公法導論》專為中國法學院系學生而寫。《德國公法導論》素材來源於作者2002年至2006年在南京大學中德法學研究所開設的一系列課程:公法及國家組織法導論、基本權利法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德國公法導論》共五章,分為公法概述、...
《德國公法導論》專為中國法學院系學生而寫。《德國公法導論》素材來源於作者2002年至2006年在南京大學中德法學研究所開設的一系列課程:公法及國家組織法導論、基本權利法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德國公法導論》內容可以幫助學生較好地理解...
第1編 法院組織 第3編 法院官員與職員 聯邦法官行為準則 二、英國 憲制改革法 第2編 大法官I內閣司法大臣職務變更的安排 第3編 最高法院 第4編 司法任命及紀律 三、加拿大 法官法 聯邦法院法 四、德國 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
(二)德國的司法制度 1.法院組織。德意志帝國建立後,於1877年1月27日頒布《法院組織法》,確認了司法獨立原則。規定審判權由獨立的法院行使,審判只服從法律,法官實行終身制。設定了由區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國法院構成的普通...
設定級別管轄的外國民訴制度一般都是以爭議標的數額作為依據劃分級別管轄的,如德國受理一審民事案件的法院是初級法院和州法院。根據《德國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初級法院管轄1500馬克以下的一審案件和某些較為簡單的案件,如關於家畜缺陷、關於...
德國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薩維尼認為,習慣法優先於制定法。與此相反,費爾巴哈則更強調製定法的作用。二、關於主要法律部門的論述 拉德布魯赫闡述了主要法律部門的基本問題,包括:國家法、民法、商法、經濟法與勞動法、刑法、法院組織法、...
8.法國《財政法院法典》9.法國《司法組織法典》10.法國《關於司法官地位之組織法之1958年12月22日第58-1270號條例》11.德國《刑法典》12.德國《刑事訴訟法》13.德國《麻醉品法》14.德國《法院組織法》15.德國《行政法院法》16.《...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制定的《五四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均對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了規定。除簡單的民事案件、輕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規定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均由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進行,新中國的...
奧地利憲法法院法00 德 國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0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議事規則 法 國 法國憲法委員會組織條例 義大利 義大利憲法法院組織法與程式法彙編 俄羅斯 俄羅斯聯邦憲法法院法 南 非 南非憲法法院補充法案 南非憲法法...
技術調查官,屬於審判輔助人員,具體而言屬於審判輔助人員中的司法技術人員。技術調查官的身份定位直接決定其在訴訟活動中的工作職責、技術調查意見的法律效力。根據人民法院組織法的相關規定,技術調查官不同於德國等國家專利法院中設定的技術...
日本裁判所構成法是日本政府根據“明治憲法”制定的第一個西方式的普通法院組織法。仿照德國法院組織模式制定。1890年11月頒布。共4編,144條。設區法院、地方法院、控訴院和大審院四級,實行四級三審制。採取審檢合一制,各級法院均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