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資格是唐朝開元年間根據一個人的資歷選拔人才的標準,通俗說就是論資排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循資格
- 拼音:xún zī gé
- 釋義:唐開元時的選官制度
- 方式:在選官上不問才能,只憑資格
循資格是唐朝開元年間根據一個人的資歷選拔人才的標準,通俗說就是論資排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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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漢語辭彙。拼音:zī gé釋義:1. 為獲得某一特殊權利而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取得競選總統資格2.從事某種活動時間長短所形成的身份擺老資格...
官吏逐級升遷。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年)侍中兼吏部尚書裴光庭制定循資格,以年資為官吏銓授根據。...
《請詳定長定格循資格十道圖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 《請詳定長定格循資格十道圖奏》是唐代闕名創作的一篇散文。作品名稱 請詳定長定格循資格...
《課績·資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側談》是1997年由大象出版社出版的一部作品,作者是鄧小南。...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稱為“循資格”。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
開元二十一年(七三三)三月卒於侍中任。太常博士孫琬擬謚曰:“光庭用循資格,失勸獎之道,請謚曰克。”其子稹訴之,玄宗賜謚忠獻。韓休為相,天下必肥...
開元十八年,裴光庭創立“循資格”,使守選制度化、規範化、法律化,從此,各類官員就有了一定的守選年限,“卑官多選,高官少選”,自一年至十二年不等,還可“因其...
開元十八年(七三0)四月,吏部尚書裴光庭始奏用“循資格”。其法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謂罷官之後,根據各人“考選”的次數而累集到吏部),官高者選次一定少,官...
出處《新唐書·裴光庭傳》:“ 光庭 懲之,因 行儉 長名榜,及為循資格,無賢不肖,一據資考配擬。” ...
光庭始奏用循資格,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官高者選少,卑者選多,無問能否,選滿即注,限年躡級,毋得逾越,非負譴者,皆有升無降;其庸愚沉滯者皆喜,謂之“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