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大事
許百官春月旬休游宴
唐代百官上班例假,每月三天(一、十一、二十一日),稱為“
旬假”。高宗永徽三年(六五二)二月規定“每至旬假,許不視事,以與百僚
休沐。”開元十八年(七三0)二月,以國家富庶,公務趨簡,許百官於春月(春季)旬休時,得自選勝地,自行宴樂。該月十八日,自宰相至員外郎,凡十二筵,各賜錢五千緡。玄宗有時御花萼樓,邀百官歸騎留飲,迭使起舞,君臣同樂,盡歡而去。
復給京官職田
先是開元十年正月,收職田,每畝給倉粟二斗。其年六月又敕曰:“所置職田,本非古法,愛自
近制,是以因循。事有變通,應須刪改,其內外官所給職田地子,從今年九月以後,並宜停給。”然則近七、八年來,內外官職田地子並職田粟均巳停給。故十八年(七三0)三月另敕:“京官職田,將準令給受,復用舊制。”然此敕只限京官。外官職田仍未復給。
筑西京外郭
開元以前,長安九門、羅城郭門均經修築。十八年(七三0)四月十三日,築京城外郭(對
皇城而言),九旬而畢。
先是,選司注官,惟視其人之能否,(惟才是選,不問其它)有的越級
超遷,有的久居下位,有的已有出身(已取得做官資格),但二十餘年得不到俸祿。又,州與縣也不分大小遠近,
有的人當了大州大縣官,後來卻去當小州小縣官;有的人先在離京畿近的州縣當官,後來反而調到離京畿遠的州縣當官。這都是因為沒有注官的制度。開元十八年(七三0)四月,吏部尚書
裴光庭始奏用“
循資格”。其法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謂罷官之後,根據各人“考選”的次數而累集到吏部),官高者選次一定少,官卑者選次一定多(照顧卑官)。選次一滿,就可注官(註冊授官)。按年升級,不得超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有升無降。因此,
裴光庭的“循資格”和北魏
崔亮的“停年格”都是重視年資,論資排輩的用人制度。當時庸愚之輩皆喜。稱之為“聖書”;而才俊之士則無不怨嘆。
宋璟曾與光庭力爭也無效果。光庭還令流外人員(非品官)也到門下省過官(即由門下省審定)。
契丹可突乾弒其王,逼奚眾叛降突厥
初,契丹
王李邵固遣其大臣可突乾入貢,宰相
李元紘不為禮。左丞相張說謂人曰:“奚與契丹必叛。可突乾狡而狠,專其國政已久(可突乾曾或叛或立契丹四王,即
李娑固、李郁乾、李吐乾、李邵固),人心附之。今我失其心,必不來矣。”開元十八年(七三0)五月二十六日,可突乾果弒其王邵固,帥其國人並脅奚眾叛降突厥。奚王李魯蘇及其妻韋氏,偕邵固妻陳氏(韋氏、陳氏皆冒李唐公主和蕃)奔唐。玄宗令幽州長史
趙含章討可突乾,又命中書舍人
裴寬、給事中
薛侃等於關內,河東、河南、河北分道募勇士。六月二十三日,以單于大都護忠王浚飲河北道行軍元帥,以御史大夫
李朝隱、京兆尹
裴伷先副之,帥十八總管以討奚、契丹。可突乾寇平盧(今河北盧龍),唐先鋒使鳥承玼破之。
吐蕃贊普因敗乞和
開元十八年(七三0)五月吐蕃遣使致書於境上求和。七月,忠
王友(唐“諸王友”,官名,從五品上)
皇甫惟明因奏事從容言和親之利,玄宗曰:“贊普嘗遺吾書悖慢(開元二年以來,吐蕃屢請用敵國禮),此何可舍?”對曰:“贊普當開元之初,年尚幼稚(十五歲),
安能為此書?殆邊將詐為之,欲以激怒陛下耳。夫邊境有事,惟將吏奸臣有利,非國家之福。兵連不解,日費千金;
河西隴右,由茲困弊。陛下誠命一使往視公主,因與贊普面相訂約,使之稱臣,永息邊患,豈非御夷狄之長策乎!”玄宗悅,命惟明與內侍張元方使於吐蕃。贊普(乞黎蘇籠獵贊)大喜,悉出貞觀以來所得敕書以示惟明。十月,遣其大臣論名悉獵隨惟明入貢。表稱“甥世尚公主,義同一家。中間張玄表等先興兵寇鈔,遂使二境交惡。甥深識尊卑,安敢失禮!正惟邊將交抅,致獲罪於舅。屢遣使者入朝,皆為邊將所遏。今蒙遠降使臣來視公主,甥不勝喜荷。倘使復修舊好,死無所恨!”自是吐蕃復稱臣附款。
護蜜國王羅真檀來朝
開元十八年(七三0)十月,護蜜(在當時吐火羅之東,今巴基斯坦之北)國王羅真檀來朝,留宿衛。其地在高宗時曾置至拔州都督府,任國王為都督。
天下奏死罪止二十四人
此系開元十八年(七三0)事。先是貞觀四年(六三0)“天下斷死罪止二十九人。”
東、西突厥同時入貢
開元十八年(七三0)十一月,西突厥突騎施蘇祿可汗遺使入貢,玄宗宴之于丹鳳樓;東突厥毗伽可汗使者亦與會。二使
爭長,東突厥曰:“突騎施小國,本突厥之臣,不可居我上。”突騎施曰:“今日之宴,為我設也,我不可以居其下。”玄宗乃命設東西幕,毗伽使者在東,蘇祿使者在西。
張說卒
說(六六七至七三0)字道濟,又字說之,洛陽人。永昌中,策賢良方正第一。累官至中書令、燕國公,卒諡文貞。一生事跡,俱見正史。說與姚、宋、源等並相,在位久而多與人不合。說兼工文,與
蘇頲同稱“
燕許大手筆”;能詩,謫岳州後,詩益淒婉;好佛,多為釋氏文字,兼長墓誌。說晚年罷相,而主持文苑,玄宗信任不衰。
通玄,高僧,太原人,相傳系唐宗室。洞精《華嚴》。開元間,自攜新《華嚴》由定襄至孟縣,日食棗與柏葉餅,閉門著論無虛日,有《論》四十卷、《決疑論》四卷,諸書成,坐化土龕中,時在開元十八年。宋乾德中閩僧惠研將其書整理有緒,名曰《華嚴經合論》。
《資治通鑑》記載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十八年(庚午,公元七三零年)
二月,癸酉,初令百官於春月旬休,選勝行樂,自宰相至員外郎,凡十二筵,各賜錢五千緡,上或御花萼樓邀其歸騎留飲,迭使起舞,盡歡而去。
三月,丁酉,復給京官職田。
夏,四月,丁卯,筑西京外郭,九旬而畢。
乙丑,以
裴光庭兼吏部尚書。先是,選司注官,惟視其人之能否,或不次超遷,或老於下位,有出身二十餘年不得祿者;又,州縣亦無等級,或自大入小,或初近後遠,皆無定製。光庭始奏用循資格,各以罷官若干選而集,官高者選少,卑者選多,無問能否,選滿即注,限年
躡級,毋得逾越,非負譴者,皆有升無降;其庸愚沉滯者皆喜,謂之“聖書”,而才俊之士無不怨嘆。
宋璟爭之不能得。光庭又令流外行署亦過門下省審。
五月,吐蕃遣使致書於境上求和。
初,契丹
王李邵固遣可突乾入貢,同平章事
李元紘不禮焉。左丞相張說謂人曰:“奚、契丹必叛。可突乾狡而很,專其國政久矣,人心附之。今失其心,必不來矣。”己酉,可突乾弒邵固,帥其國人並脅奚眾叛降突厥,奚王李魯蘇及其妻韋氏、邵固妻陳氏皆來奔。制幽州長史趙含章討之,又命中書舍人裴寬、給事中薛侃等於關內、
河東、河南、北分道募勇士。六月,丙子,以單于大都護忠王浚領河北道行軍元帥,以御史大夫李朝隱、京兆尹裴伷先副之,帥十八總管以討奚、契丹。命浚與百官相見於光順門。張說退,謂學士
孫逖、
韋述曰:“吾嘗觀太宗畫像,雅類忠王,此社稷之福也。”可突乾寇平盧,先鋒使張掖
烏承玼破之於捺祿山。
壬午,洛水溢,溺東都千餘家。
秋,九月,丁巳,以忠王浚兼河東道元帥,然竟不行。
吐蕃兵數敗而懼,乃求和親。忠王友皇甫惟明因奏事從容言和親之利。上曰:“贊普嘗遺吾書悖慢,此何可舍!”對曰:“贊普當開元之初,年尚幼稚,
安能為此書!殆邊將詐為之,欲以激怒陛下耳。夫邊境有事,則將吏得以因緣
盜匿官物,妄述功狀以取勳爵。此皆奸臣之利,非國家之福也。兵連不解,日費千金,
河西、隴右由茲困敝。陛下誠命一使往視公主,因與贊普面相
約結。使之稽顙稱臣,永息邊患,豈非御夷狄之長策乎!”上悅,命惟明與內侍張元方使於吐蕃。贊普大喜,悉出貞觀以來所得敕書以示惟明。冬,十月,遣其大臣論名悉獵隨惟明入貢,表稱:“甥世尚公主,義同一家。中間張玄表等先興兵寇鈔,遂使二境交惡。甥深識尊卑,安敢失禮!正為邊將交構,致獲罪於舅;屢遣使者入朝,皆為邊將所遏。今蒙遠降使臣,來視公主,甥不勝喜荷。倘使復修舊好,死無所恨!”自是吐蕃復款附。
甲寅,護密王羅真檀入朝,留宿衛。
十一月,丁卯,上幸驪山溫泉;丁丑,還宮。
是歲,天下奏死罪止二十四人。
突騎施遣使入貢,上宴之于丹鳳樓,突厥使者預焉。二使
爭長,突厥曰:“突騎施小國,本突厥之臣,不可居我上。”突騎施曰:“今日之宴,為我設也,我不可以居其下。”上乃命設東、西幕,突厥在東,突騎施在西。
開府儀同三司、內外閒廄監牧都使霍國公王毛仲恃寵,驕恣日甚,上每優容之。毛仲與左領軍大將軍
葛福順、左監門將軍唐地文、左武衛將軍李守德、右威衛將軍王景耀、高廣濟親善,福順等倚其勢,多為不法。毛仲求兵部尚書不得,怏怏形於辭色,上由是不悅。
是時,上頗寵任宦官,往往為三品將軍,門施棨戟;奉使過諸州,官吏奉之惟恐不及,所得賂遺,少者不減千緡;由是京城第舍、郊畿田園,參半皆宦官矣。
楊思勖、
高力士尤貴幸,思勖屢將兵征討,力士常居中侍衛。而毛仲視宦官貴近者若無人;甚卑品者,小忤意,輒詈辱如僮僕。力士等皆害其寵而未敢言。
會毛仲妻產子,三日,上命力士賜之酒饌、金帛甚厚,且授其兒五品官。力士還,上問:“毛仲喜乎?”對曰:“毛仲抱其襁中兒示臣曰:‘此兒豈不堪作三品邪!’”上大怒曰:“昔誅韋氏,此賊心持兩端,朕不欲言之;今日乃敢以
赤子怨我!”力士因言:“北門奴,官太盛,相與一心,不早除之,必生大患!”上恐其黨驚懼為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