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教育

《國家機械製造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南》第一版P98頁
6.3.8 復工教育
(1)工人因病假、事假、探親等離開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車間(分廠)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因工傷傷愈上班前必須進行車間(分廠)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同“新職工入廠教育”相同。
(2)目標值為100%
復工教育好像不需要公司安技部門進行,但安技部門要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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