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管理人設立到投資退出:私募基金合規實務

從管理人設立到投資退出:私募基金合規實務

《從管理人設立到投資退出:私募基金合規實務》是2017年4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名琦。

基本介紹

  • 書名:從管理人設立到投資退出:私募基金合規實務
  • 作者:孫名琦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4月
  • 頁數:438 頁
  • 定價:74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6487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聚焦私募基金整體運作各個己連檔束環節的實務精要,始於管理人設立和登記法律意見書實務,覆蓋了私募基盼立金相關係統的填報要點、合規募集的分解操作、基金契約的精要範本、基金投資的籌劃及退出等zui新的實務專題,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業務開展及合規運作均有所助益。

作者簡介

孫名琦,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業領域:私募基金、風險投資、併購重組、企業改制。

圖書目錄

第一章私募基金重點法律法規概覽
一、私募基金監管沿革
二、“7+2自律規則體系”
(一)私募基金監管性自律規則
(二)私募基金指引性自律規則
三、其他有關私募基金的重要規定
(一)《證券期貨機構私募業務暫行規定》
(二)《適當性管理辦法》
第二章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見書實務
一、概述
二蘭妹戰少、適用情形
(一)已完成登記尚未備案產品
(二)新申請登記
(三)重大事項變更
(四)違規整改
(五)入會核查
(六)中國基金業協會要求提交法律意見書
三、法律意見書製作實務
(一)《登記法律意見書》的框架
(二)《登記法律意見書》製作精要
(三)《專項法律意見書》製作精要
(四)製作法律意見書所需的主要材料清單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內控制度精要
(一)內部控制制度概述
(二)內部控制制度的要求
(三)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要點(以證券類基金管理人為例)
五、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法律意見書反饋意見回複方案
(一)信息填報
(二)關聯方
(三)機構運營
(四)從業人員
(五)懂趨煉法律意見撰寫
(六)專項法律意見
第三章私募基金管理人系統操作實務
一、概述
二、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
(一)我的登記信息
(二)管理人重大事項更新
(三)管理人年度(季度)信息更新
(四)我的基金
(五)基金季度(年度)更新
(六)我的訊息
三、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備份系統
(一)信息披露要求
(二)信息披露備份要求
(三)信息披露備份的主體和類型
(四)信息披露備份系統
四、從業人員管理平台
(一)從業人員管理平台概述
(二)從業人員管理平台賬號註冊
(三)從業人員管理平台信息填報
(四)遠程培訓系統
五、資產管理業務綜合報送平台
(一)新舊系統的變化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登記
(三)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第四章私募基金募集操作實務解析
一、募集主體資格(前提)
(一)精套想合規要點
(二)實務解析
二、私募基金募集的具體操作
(一)公開宣甩屑燥傳機構品牌(步驟1)
(二)特定對象確定程式端宙再(步驟2)
(三)投資者適當性匹配(步驟3)
(四)基金風險揭示(步驟4)
(五)合格投資者確認(步驟5)
(六)基金契約簽署(步驟6)
(七)投資冷靜期(步驟7)
(八)回訪確認(步驟8)
(九)投資運作(步驟9)
第五章私募基金契約實務解析
一、契約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製作實務
(一)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間
(二)基金成立的條件
(三)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和時間
(四)投資冷靜期及回訪確認
(五)投資範圍
(六)投資限制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日常機構
(八)基金的收益分配
(九)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業績報酬
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結構化設計實務
(一)結構化設計的監管沿革
(二)結構化設計的合規操作
三、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合夥協定)製作實務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品不建議選擇契約型
(二)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協定框架大綱
(三)私募基金存續期限
(四)後續交割
(五)投資者類型
(六)收益分配
(七)決策機制
(八)無託管條款
四、委託管理協定
(一)普通合伙人與管理人
(二)“雙GP”與雙管理人模式的可行性——困境與路徑
(三)協定要點:服務與義務
(四)協定要點: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
(五)協定要點:管理人營運費用
(六)協定要點:管理人的商業判斷原則
第六章私募基金的投資與退出
一、投資的前提:法律盡職調查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必要性
(二)盡職調查的方法
(三)盡職調查實務要點
(四)法律盡職調查模板
二、私募股權投資協定實務精要
(一)交易結構的確定
(二)交易條款設計實務精要
第七章合規問診表
代後記:私募基金行業未來的三個法律趨勢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次登記
(三)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第四章私募基金募集操作實務解析
一、募集主體資格(前提)
(一)合規要點
(二)實務解析
二、私募基金募集的具體操作
(一)公開宣傳機構品牌(步驟1)
(二)特定對象確定程式(步驟2)
(三)投資者適當性匹配(步驟3)
(四)基金風險揭示(步驟4)
(五)合格投資者確認(步驟5)
(六)基金契約簽署(步驟6)
(七)投資冷靜期(步驟7)
(八)回訪確認(步驟8)
(九)投資運作(步驟9)
第五章私募基金契約實務解析
一、契約型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契約製作實務
(一)基金份額的募集期間
(二)基金成立的條件
(三)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和時間
(四)投資冷靜期及回訪確認
(五)投資範圍
(六)投資限制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及日常機構
(八)基金的收益分配
(九)基金管理人收取的業績報酬
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結構化設計實務
(一)結構化設計的監管沿革
(二)結構化設計的合規操作
三、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金契約(合夥協定)製作實務
(一)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品不建議選擇契約型
(二)合夥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協定框架大綱
(三)私募基金存續期限
(四)後續交割
(五)投資者類型
(六)收益分配
(七)決策機制
(八)無託管條款
四、委託管理協定
(一)普通合伙人與管理人
(二)“雙GP”與雙管理人模式的可行性——困境與路徑
(三)協定要點:服務與義務
(四)協定要點:固定管理費和浮動管理費
(五)協定要點:管理人營運費用
(六)協定要點:管理人的商業判斷原則
第六章私募基金的投資與退出
一、投資的前提:法律盡職調查
(一)法律盡職調查的必要性
(二)盡職調查的方法
(三)盡職調查實務要點
(四)法律盡職調查模板
二、私募股權投資協定實務精要
(一)交易結構的確定
(二)交易條款設計實務精要
第七章合規問診表
代後記:私募基金行業未來的三個法律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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