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原則

從新原則是解決刑法以及其問題的原則之一。出新刑律布生成後,對以前發生的未經審判或判決未確定的犯罪行為,具有溯及效力一律適用新律。法律一般實行的是從舊原則,行為只能適用當時的法律,而從新原則是要求行為要適用當時還沒有出現新的法律。

如果一定要適用新法律,那么就要法律對行為人是有利的,因此刑法上有從舊兼從輕的原則,從輕也就是從新。從舊兼從輕原則,是一個刑法適用原則,指除了對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懲罰或有利於行為人的規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它是刑法罪行法定原則中從舊原則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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