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際出發的立法原則

從實際出發的立法原則,中國社會主義立法所堅持的理論聯繫實際、即把馬列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和建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是毛澤東思想的精髓,也是中國共產黨一貫倡導的辯證唯物主義的思想路線,在立法工作中體現堅持這一原則必須做到如下幾點:(1)正確認識中國的基本國情。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全面、客觀、科學地認識和分析社會的各種矛盾,根據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律。(2)必須從社會主義事業本身建設和改革的需要和可能出發制定法律。社會主義事業鞏固和發展的客觀需要是立法的出發點和目的,不能脫離實際情況,主觀主義、形式主義地追求所謂法制的完備,不能完全照搬外國法律。社會客觀條件的具備是立法的現實基礎,社會主義的立法既反對不顧客觀條件是否成熟,輕易制定法律,也反對在客觀條件已經具備的情況下,不主動積極地制定法律。(3)立法工作者必須深入社會實際,認真調查研究,正確地認識和把握各種社會關係的狀況、性質和特點,找出解決矛盾的具體方法、措施,從而制定出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反映廣大人民的意願又切實可行的社會主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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