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初期仕途
徐貞明考取了隆慶五年(1571年)的進士。任浙江山陰縣知縣時明敏而有仁愛。萬曆三年(1575年)被徵召為工科給事中。適逢御史傅應禎被治罪,徐貞明到監獄中
調護他,因此也被降職為太平府的知事。萬曆十三年(1585年)升任為尚寶司丞。
獻策水利
徐貞明在萬曆三年(1575年)擔任工科給事中時,曾就水利一事上奏:”京城雄居上游,兵源和糧食都應取之於京郊,如今都仰仗東南地區供給。難道西北地區古時的富強之地,不可以充實糧倉、訓練兵卒嗎?
賦稅出自於對
民脂民膏的
搜刮,但是軍船船夫的費用,常達到開支數石才能運來一石,東南地區的財力
枯竭。又因為河道多變,運輸線多處
阻梗,頗有隱隱憂慮。聽說陝西、河南的舊渠廢堰,處處存在;山東的諸眼泉水,引灌那裡就可以成為農田;但是京郊的幾個郡,有的有支流流經,有的當地就有山澗泉水湧出,都足以供給灌溉。北方人不熟諸水利,只是苦於水害,不知道水害也能清除,正是由於沒有興修水利設施。水聚積了就是禍害,分散了就是利事。而現在順天、真定、河間各郡,是桑麻的產區,一半為低濕地帶,由於上游十五條河水只排泄到貓兒灣,想它們不堵塞泛濫,勢必不可能行。果真在上游疏通渠道和溝壑,引水灌溉農田,減弱水勢,在下游多開挖支河,排泄橫溢四方的水,最低洼的地方,留作儲蓄水之用,稍高的地方,都像南方人築堤壩,那么水利興起,水患也解除了。“然而工部尚書郭朝賓則認為水田勞累百姓,所以也就沒有實行奏章中的建議。
上書軍班
除了水利之外,徐貞明還就軍班上呈奏章:“東南地區的百姓一向柔弱,不能擔負邊遠地方的防衛。現在遠隔數千里徵兵,使他們骨肉分離。而軍隊的壯士出自戶丁,幫助解運出自里甲,每支隊伍的開支不下一百兩黃金。而且軍隊士兵並不是邊遠地區的人,沒有長期安定的志向,
動輒賄賂衛所的長官請求回鄉。衛所的長官從其賄賂中謀利,並且可以冒領糧餉,也就放縱他們。這使得東南地區的百姓困苦,卻對軍政沒有實質性的幫助。應該仿效匠班制,軍戶應當擔負軍務的,每年向他們徵收銀兩,用以召募長期安定在邊遠地區的人求得足員的便利。”
雖然奏章闡述的事情都下達給有關部門,但兵部尚書譚綸稱徵兵的制度不可偏廢。事情也就被擱置起來了。
傳世之作
徐貞明被貶職為太平府的知事後,途徑潞河,始終認為先前的提議可以實施,經過構思和完善,於(1580年)經過補充,撰寫了《潞水客談》完備他的觀點。
潭綸讀《潞水客談》讚美:“我在邊塞任職很久,知道它必然可以推行。”不久順天巡撫張國彥、副使顧養謙在薊州、永平、豐潤、玉田推行此法,都有效果。等到徐貞明返回朝廷,御史蘇瓚、徐待極力稱道此法可以推行,而且給事中王敬民又特意上奏評論與舉薦,神宗便晉升徐貞明為少卿,賞賜他
敕令,命令他與撫按大臣們核查、商議。
一世遺憾
徐貞明先到永平,召募南方人進行倡導。到了第二年二月,已經開墾三萬九千多畝田。他又遍巡各條河流,探究源流,全部分派職責,準備大舉疏浚。但是太監、外戚中占據閒田的人,擔心興修了水田使自己失去了利益,爭相稱此舉不好。在皇帝面前進行無根據地誹謗。皇帝對此疑惑。三月,內閣大臣申時行等人借風沙的情況陳述時政,極力稱讚此舉的好處。神宗最終未消除疑慮。御史王之棟,是京郊的人,稱水田必然不可以推行,並且陳述了開鑿滹沱河的十二條不便。皇帝召見申時行等人,下令停止工程。申時行等人請求罷除開河之舉,專門從事墾田。此後,工部討論王之棟的奏疏,也同內閣大臣的觀點一致。皇帝最後罷除了修河墾田事務,並想追究建議人的罪責,因為內閣大臣的勸諫才終止。於是徐貞明回任以前官職。不久請假回鄉。萬曆十八年(1590年)去世。
個人作品
《潞水客談》
人物評價
趙誠夫《東潛文稿》:終明代良策無有逾此者,終明代名臣無有能及之者。
史書記載
張廷玉《明史·列傳第一百一十一》
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