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清飛(1979-),男,山東五蓮人,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博士,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洪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掛職)。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立法學研究會理事。主講課程:法理學,主要研究領域:當代西方法哲學與社會正義理論,主要研究方向:憲法、行政法。在金琅學術出版社等國內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兩部,在《中國法學》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二十餘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清飛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9年
- 學位/學歷:博士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主要成果,
人物經歷
1998年9月——2002年7月 聊城大學本科,政治教育
2002年9月——2005年7月 吉林大學法學碩士,法律
2005年9月——2008年7月 吉林大學法學博士,法學理論
2008年7月——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講師,法學理論
2018年2月——洪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
主要成果
1.多元現代性與法制現代化[J].政法論壇,2007,(5).中文核心,CSSCI.
2.《法律概念》的功利主義檢討[J].法制與社會發展,2007,(5).中文核心,CSSCI.
3.全球化下普遍主義人權批判[J].河北法學,2007,(4).中文核心,CSSCI.
4.物權立法的人文檢討[J].法制與社會發展,2006,(5).中文核心,CSS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