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貞奉敕治理沙灣河道

徐有貞奉敕治理沙灣河道

明正統十三年(1448年)黃河於新鄉八柳樹決口,洪水直衝張秋鎮(今屬山東陽穀縣),沙灣(今河南台前縣八里廟村南)一帶運河河道被毀,南北漕運大動脈失去了作用,朝廷受到了很大震動,先後派工部侍郎王永和、工部尚書石璞等治理沙灣河道,但均失敗而歸。

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明代宗朱祁鈺又任命徐有貞為都察院僉都御史,治理沙灣河道。徐有貞到沙灣後,就對地形水勢進行了詳細的查勘。最後,他集思廣益,開創性地提出了置水門、開支河、浚河道的治河三策。該方案在得到朝廷批准後,工程就於當年開了工。徐有貞這次治河,採取了疏、塞、浚並舉的辦法,耗費物資數以萬計,動用河工五萬八千餘人,歷時近兩年,於景泰六年(1455年)七月完工。從此以後山東河患少息,漕運通暢。工程竣工後,徐有貞就主持在當地(今八里廟村)修建了大河神祠,並親自撰文、書丹,在祠內奉立了“敕修河道功完之碑”。該碑詳細記載了當時治理河道的情況,是華夏治水的名碑之一。
山東陽穀縣和河南台前縣山東陽穀縣和河南台前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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