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區淮海科技創新研究院成立於2012年12月,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30人,現由徐州高新區管委會代為管理,淮科院的定位是“一個推進,四個服務”,即進一步推進產學研合作,服務高校、服務企業、服務人才、服務創新。以浙江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為依託,在高端裝備製造、電子信息、車輛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礦山物聯網等領域實現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前瞻性技術的突破,推動徐州高新區乃至全市產業層次和創新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研究院揭牌以來,經多次與"5+1"高校研討對接,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為了儘快完成研究院的建設工作,發揮其應有作用,特制定"淮海科技創新研究院"管理團隊建設方案。
研究院隸屬區委、區政府,建設地址設在徐州高新區,由高新區管委會代為管理。註冊為銅山區事業法人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0人。 研究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設院長1名,統籌、協調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向理事會匯報研究院的重大事項;設常務副院長1名,具體負責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研究院設定產學研合作部、綜合部、創新服務部、技術開發部和金融投資部五個行政服務部門,為研究院的各研究所提供管理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科技孵化平台
- 外文名: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cubator
徐州高新區淮海科技創新研究院成立於2012年12月,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30人,現由徐州高新區管委會代為管理,淮科院的定位是“一個推進,四個服務”,即進一步推進產學研合作,服務高校、服務企業、服務人才、服務創新。以浙江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等為依託,在高端裝備製造、電子信息、車輛製造、新材料、新能源、礦山物聯網等領域實現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前瞻性技術的突破,推動徐州高新區乃至全市產業層次和創新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研究院揭牌以來,經多次與"5+1"高校研討對接,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為了儘快完成研究院的建設工作,發揮其應有作用,特制定"淮海科技創新研究院"管理團隊建設方案。研究院組織架構如下:
1.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負責專家諮詢委員會、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和研究院的建設、運作的組織、指揮和決策工作。理事會秘書處設在區科技局,具體負責理事會的相關事務。由銅山區主要領導任主席,浙江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的分管領導和徐州國家高新區常務副主任任副主席,"5+1"高校的科研院院長、區發改委、人才辦、財政局、科技局、人保局、高新區有關單位領導和部分企業負責人任理事。
2. 專家諮詢委員會
理事會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聘請一批專家,形成涉及多專業的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研究院項目的技術可行性與市場前景形成綜合分析、評估和判斷,確定研究院的研發方向。對通過論證且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研究院將依託"5+1"高校,組建相應的研究所,並與企業合作,對科研成果進行深度研發和產業化。專家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研究院產學研部,具體承擔諮詢委員會的相關事務工作。
3. 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
該委員會由風投公司、金融部門、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種子基金的管理和運營,其主要職責包括,向理事會提交種子基金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基金年度經營計畫和工作報告;種子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種子基金年度補償方案;種子基金對外投資和投資退出的方案;種子基金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項等,經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研究院金融投資部,具體落實管理委員會的有關決定。
4、研究院管理機構設定
研究院隸屬區委、區政府,建設地址設在徐州高新區,由高新區管委會代為管理。註冊為銅山區事業法人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0人。
研究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設院長1名,統籌、協調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向理事會匯報研究院的重大事項;設常務副院長1名,具體負責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研究院設定產學研合作部、綜合部、創新服務部、技術開發部和金融投資部四個行政服務部門,為研究院的各研究所提供管理服務。
研究院揭牌以來,經多次與"5+1"高校研討對接,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方式。為了儘快完成研究院的建設工作,發揮其應有作用,特制定"淮海科技創新研究院"管理團隊建設方案。研究院組織架構如下:
1.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最高權力和決策機構,負責專家諮詢委員會、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和研究院的建設、運作的組織、指揮和決策工作。理事會秘書處設在區科技局,具體負責理事會的相關事務。由銅山區主要領導任主席,浙江大學、吉林大學、華中科技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礦業大學的分管領導和徐州國家高新區常務副主任任副主席,"5+1"高校的科研院院長、區發改委、人才辦、財政局、科技局、人保局、高新區有關單位領導和部分企業負責人任理事。
2. 專家諮詢委員會
理事會面向高校、科研院所聘請一批專家,形成涉及多專業的專家諮詢委員會,對研究院項目的技術可行性與市場前景形成綜合分析、評估和判斷,確定研究院的研發方向。對通過論證且具有產業化前景的項目,研究院將依託"5+1"高校,組建相應的研究所,並與企業合作,對科研成果進行深度研發和產業化。專家諮詢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研究院產學研部,具體承擔諮詢委員會的相關事務工作。
3. 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
該委員會由風投公司、金融部門、區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種子基金的管理和運營,其主要職責包括,向理事會提交種子基金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和投資政策;基金年度經營計畫和工作報告;種子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種子基金年度補償方案;種子基金對外投資和投資退出的方案;種子基金管理的其他重要事項等,經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實施。種子基金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研究院金融投資部,具體落實管理委員會的有關決定。
4、研究院管理機構設定
研究院隸屬區委、區政府,建設地址設在徐州高新區,由高新區管委會代為管理。註冊為銅山區事業法人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0人。
研究院實行院長負責制,設院長1名,統籌、協調研究院的全面工作,向理事會匯報研究院的重大事項;設常務副院長1名,具體負責研究院的日常工作。研究院設定產學研合作部、綜合部、創新服務部、技術開發部和金融投資部四個行政服務部門,為研究院的各研究所提供管理服務。
綜合部:主要負責研究院各項事務的協調與督辦;文書、公文、檔案的收發與管理;公章、印鑑管理;黨務管理;資產管理;人事職稱管理;對外聯絡、宣傳與接待;研究院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等工作。
產學研合作部:主要負責高校和企業的產學研對接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項目的引進、培育與孵化;負責國內外高新技術成果及區內企業技術需求的收集與對接工作;負責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及技術成果的轉移轉化工作。
金融投資部:主要負責研究院及下設各研究所、各公司的財務計畫、運行與核算工作,負責研究院及下設實體的年度投資計畫、融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內企業投融資項目的調研論證、運作設計和項目監管,負責跟蹤分析巨觀金融政策和資本市場動態及經濟、財經等政策研究工作。
技術開發部:負責編制區內產業技術開發規劃,針對產業關鍵技術和前瞻技術協調創新資源、組織專家進行研究開發;承擔區內企業委託的技術諮詢與開發工作,推動企業技術開發能力建設,提高企業自主智慧財產權擁有量;負責技術研發平台、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及下屬研究所的管理工作。
創新服務部:為區內企業提供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諮詢與申報服務,國家、省市研發機構的申報服務;負責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培育與申報工作;提供產品檢驗檢測、鑑定與認證服務;承擔初孵企業市場開拓服務;承擔區內產業發展政策研究工作;負責區內創新創業支撐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等。
5、研究院研發機構設定:
根據銅山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領域,以及5+1高校研究領域和學科優勢,研究院將成立若干研究所:液壓裝備研究所、礦山物聯網研究所、新能源研究所、電子信息研究所、新材料研究所、農業信息化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