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文廣局

根據《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 (蘇委[2010]1 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10]13號]有關精神,設立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掛市著作權局、市文物局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文廣局
  • 地點:徐州市
  • 類型:文廣局
  • 作用:取消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事項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

職能調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三)加強對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著作權局、市文物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以下簡稱“文化領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文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
(二)擬訂文化領域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文化領域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監管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推進行業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推進社會文化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圖書館(室)、文化館(站)和基層文化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六)擬訂文化領域市場發展規劃,依法對文化領域市場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對從事文化領域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指導文化領域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七)負責廣播影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負責監管廣播影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內容。
(八)指導廣播影視和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科技工作;負責監管廣播電視的傳輸、監測和安全播出。
(九)負責管理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審核出版、發行、印刷機構,監管各類出版物並對非法出版活動進行查處;負責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管理工作。
(十)負責管理文物工作;貫徹落實文物工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加強文物法制建設,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監管考古和博物館事業。
(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