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糧食局

市糧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書記)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席(副處級)1名;正副處長(主任)16名(含負責行政許可服務管理工作專職副處長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徐州市糧食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糧食局
  • 性質:糧食局
  • 城市:徐州市
  • 副局長:3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購銷調控處,產業發展處,監督檢查處,財務處,組織人事處,

職責調整

(一)加強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有關糧食流通的職責。
(二)加強推進全市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提高糧食安全保障能力的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糧食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糧食流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糧食流通和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地方糧食流通有關政策,依法制定地方糧食流通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長分級負責制有關糧食流通的具體實施工作;擬訂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擬訂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保障全市糧食供應安全,牽頭做好全市糧食市場監測和預警分析,完善糧食應急機制;貫徹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指導全市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參與落實糧食信貸資金政策;負責軍糧供應,指導災區及缺糧地區所需糧食的供應。
(四)負責地方儲備糧油管理,擬訂地方儲備糧油規模、品種及總體布局方案並監督落實;提出地方糧油儲備及收儲、動用地方儲備糧油的建議;協調中央、省儲備糧食的收購、儲存、調運等工作。
(五)依法開展全市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地方糧食儲備的數量、質量、存儲安全和全市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及原糧衛生。
(六)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指導行業科技創新和成果推廣,承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開展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翟彩霞(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財務審計工作。
張 強(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企業改制和糧食批發市場工作;協助翟彩霞同志分管審計和系統財務業務工作。
吳德法(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分管產業化經營、三產、招商引資、現代物流、倉儲保管和治安保衛工作。
朱先龍(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機關後勤、信訪、信息、檔案、計畫生育和醫療衛生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組織及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翟彩霞同志分管勞動人事、機關財務工作。
賈長敏(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黨建、宣傳教育和老幹部工作。
王海永(副局長):分管糧食購銷調控、糧食儲備、軍糧供應、行政執法工作。
屈雲海(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分管工會及扶貧、安全生產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糧食局設7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信訪、接待、後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開展糧食流通工作有關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建議,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承擔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執法監督等工作。

購銷調控處

(行政許可服務處)
貫徹執行地方糧油儲備有關管理制度;參與全市糧食市場安全保供、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性糧食收購工作,指導全市糧食購銷和產銷銜接;承擔軍糧供應工作;承辦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產業發展處

落實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政策,推進糧食現代物流、糧油精深加工和產業化經營;承辦國家、省和市糧食流通投資項目落實工作;承辦糧油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辦糧食行業科技管理和新技術推廣工作。

監督檢查處

依法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地方儲備糧油的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承辦全市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財務處

協調落實糧油購銷、儲備、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參與監管糧食風險基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組織、指導全市糧食系統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本部門和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本部門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糧食流通行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本部門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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