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徐州市備受人民民眾關注的市區河道管理處正式揭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市區河道管理處
- 成立時間:2012年6月5日
- 所屬地區:徐州市
2012年6月5日,徐州市備受人民民眾關注的市區河道管理處正式揭牌成立。
2012年6月5日,徐州市備受人民民眾關注的市區河道管理處正式揭牌成立。成立的意義徐州市市區河道管理處的成立標誌著市區河道管理納入規範統一管理的軌道,對推進生態市建設,提高市區河道水質,改善保護水環境,有效防洪排澇等具有...
指導全市湖泊、水庫、縣鎮河道和流域性區域性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河湖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全市河湖庫保護規劃編制;負責市管河湖庫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指導河湖庫采砂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退圩還湖工作。承擔徐州市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賈汪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辦〔2019〕23號),制定本規定。徐州市賈汪區水務局是徐州市賈汪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徐州市賈汪區水務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
聯繫水科所(徐州試驗站、睢寧試驗站)、節水基地、物資公司、不牢河。九、湯玖玲同志 負責南水北調截污導流工程建設、管理、水費徵收方面工作;協助分管審計工作;配合吳修勤同志抓政工工作;聯繫水費所、大龍湖、截污導流養護處。十、蔣榮清同志 負責水利經濟、雲龍湖周邊單位管理和涉及城市管理方面工作;分管水經辦...
第二十六條 為了確保水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統籌城鄉建設和水環境保護,河湖管理範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劃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範圍為兩堤防之間的水域、灘地(包括可耕地)、堤防及護堤地,護堤地的寬度按堤防工程級別確定,以背水坡堤腳外五至二十米為界;城市防洪堤、重點險工險段的護堤地寬度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調整...
豐縣河道管理處 豐縣河道管理處是江蘇省一個單位。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徐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5年11月24日審議通過,現提請本次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我受徐州市人大常委會的委託,現就《條例》的有關問題作如下說明:一、河道采砂權的有償出讓 河道采砂涉及兩個方面的內容,兩種法律關係,受...
邳州河道管理局隸屬於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員會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駱馬湖水利管理局,始建於1985年,辦公地址位於邳州市運河鎮沿河路83號,純公益性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管理沂沭泗流域邳州市境內的沂河、中運河、邳蒼分洪道、山頭水資源控制設施和港上防汛倉庫。直管河道總長110Km,堤防206.66Km,其中沂河37.84km,中...
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的堤壩,包括河道、湖泊的堤防和水庫大壩,以及配套的涵、閘、站等工程。”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規定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堤壩的管理...
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決定對《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本條例所稱的堤壩,包括河道、湖泊的堤防和水庫大壩,以及配套的涵、閘、站等工程。”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
必要時,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 作。(十五)負責全區城市防洪工程和農田水利工程規劃、建設及管理;配合市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河道治理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及河道景觀工程。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參與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援相關工作。(十六)負責生態河湖庫建設。負責直管河道、湖泊水域及其...
曾任徐州市雲龍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四級調研員。現任徐州市雲龍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三級調研員。工作分工 負責工會工委工作、水資源保護管理、水質監測、水域河道管理、水庫防洪保全、排水(排污)設施監管等方面工作。分管部門:自然資源管理處;分管單位:雲龍湖管理服務中心、雲龍山管理服務中心、雲龍湖水產養殖場...
(四)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委託許可權,負責管轄範圍內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管轄範圍內有關風景名勝區保護、城市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建設、水務、市場監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五)在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依法負責管轄範圍內湖面及河道管理、水利設施管理、水域安全管理及...
市區新建公共廁所應當建成水沖式。第二十一條 主要街道、廣場,由環境衛生專業單位負責清掃保潔;區管道路和居民小區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清掃保潔;綠地和風景區由園林部門負責清掃保潔;河道水面由河道管理部門負責保潔;市區內的鐵路沿線由鐵路部門負責清掃保潔;港口客貨碼頭作業範圍內的地面、水面由港口客貨碼頭經營單位負責...
4.按照水利法律法規,在所轄範圍內實行水行政執法和依法收費工作。做好所轄河道的采砂管理;做好河道管理範圍內水資源管理工作,並實施監督管理。5.協調處理水事糾紛。6.對所轄範圍內水污染防治進行監督。7.利用水土資源和技術、設備優勢,開展綜合經營。8.承辦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無錫市河道管理處是無錫市水利局直屬單位。(一)負責無錫市城區及市級河道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河道管理工作。(二)組織編制無錫市城區河道的整治規劃,審查河道管理範圍內興建各類建築物及設施的方案,參與審查有關河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三)制定無錫市城區及市級河道的清淤、調水計畫並組織實施;(四)對涉及河道...
2000年5月30日徐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制定2000年6月30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9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徐州市堤壩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第六條 在通航河道管理範圍內,水域和土地的利用,應當符合航運要求;岸線的利用和建設,應當服從航道整治規劃和河道整治規劃要求。第七條 凡新建、改建、擴建與通航有關的臨河、跨河、過河設施,建設、設計單位應當按照航道技術等級標準和防洪標準進行建設、設計,經航道、水利部門審查同意後施工。工程完工後,施工單位...
王偉 王偉,男,漢族,江蘇徐州人,1968年9月出生,中共黨員,1988年9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蘇省徐州市科學技術局四級調研員。工作分工 負責工會、老幹部、機關紀委等方面工作。
第一條 為加強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更好地為生活和生產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的管理。本條例所稱市政公用設施是指城市的道路、橋涵、供水、取水、排水、河道城區段防洪、道路照明、公共運輸、供氣、供熱等...
鄭州市城區河道管理處成立於1985年6月(鄭編字〔1985〕86號),原名鄭州市金水河管理處,2003年12月更名為鄭州市城區河道管理處(鄭編〔2003〕105號)。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河道即金水河、東風渠、熊兒河河區規劃範圍內的園林綠化、衛生保潔、水質保護、城市防汛、市政設施建設與維護等。該處成立時為正科級全供事業...
延安市市區河道管理處是延安市水務局直屬單位。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陝西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2、負責市區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的組織實施和建設;3、負責市區內已成堤的管護、堤防的安全監測和巡堤檢查工作;4、負責河道堤頂的綠化及養護工作;5、負責市區河道範圍內清障工作;6、...
指導全區各類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負責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與管理等工作;審核在河道管理範圍內興建各類建築物及設施的方案,審批在河道管理範圍內與河道工程安全及正常運行有關的活動;指導水能資源開發;承擔區管工程維修養護和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的審批工作;承擔區防汛防旱指揮部日常工作。
對於清淤治理後的維護,徐州市奎河管理處表示:完成河道清淤工作之後,還會進行河岸修護、綠化、美化、亮化等工作,“使奎河徹底的改頭換面。”“如果想要保持剛治理好之後的狀態,至少每5年就要進行一次河道清淤。因為日常的降雨中所包含的塵埃也會成為河內的淤泥。”一體化管理 老河要有新景觀 奎河,是徐州市老城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