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環境保護局是根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徐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所設定的,是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匯區環境保護局
- 機構類別:環境保護局
- 機構地點:徐匯區
-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科室職責,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並制定本區的實施意見和辦法;貫徹本區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2、負責編制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歸口管理本區內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參與制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本區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城區改造中環境保護內容。
3、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進行統一監督。
4、負責本區內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機動車尾氣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調查處理本區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承辦同級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意見和議案、提案,並處理人民民眾有關環境保護的來信來訪。
5、負責管理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管理本區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和核安全,監督和檢查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6、負責轄區內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許可權內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7、負責本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科研工作;制訂組織實施本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境保護課題,參與本區環境保護設備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
9、負責管理本區環境監測工作,監督環境監測制度、環境監測規範的實施,指導、監督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和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
10、負責組織本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面向公眾、青少年的環境宣傳教育計畫,開展形式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11、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在職人員崗位培訓;指導所屬單位勞動工資等工作。
12、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與複議事務辦理工作。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污染控制科
綜合管理科
監督管理科
局辦公室
科室職責
1、污染控制科
(1)對區域大環境監測提出要求,全面掌握本區大氣、水體、噪聲等大環境質量狀況,每年編制區域環境狀況公報;
(2)全面掌握全區排放污染因子的污染源的狀況,對現場執法部門提出監察管理要求,對全區環境污染因素和數據進行綜合分析;
(3)根據市環保局的規定,編制並組織落實本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與削減計畫;
(4)根據市環保局的規定,組織實施我區排污申報登記、數據匯總及總結等的報送工作;
(5)貫徹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負責本區排污許可證的核發並監督實施;
(6)根據市環保局的規定,負責組織實施我區環境年報及半年報的統計和報送工作;
(7)組織實施環保專業性、專項性創建或整治工作,負責數據匯總及總結等的報送;
(8)配合非我局牽頭的涉及環保專業性、專項性創建或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數據匯總及總結等的報送。
2、綜合管理科
(1)負責制訂本區環境保護近期、中期、長期規劃和相關行動計畫;
(2)參與制定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3)組織制訂、實施、推進區域性或綜合性的環保創建工作;
(4)組織實施並協調本區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環境審計工作;
(5)負責本局法制工作,負責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的強制性執行,負責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相關應訴工作;
(6)負責局內環保執法責任制考核和個人執法考核檔案的建立;
(7)歸口管理並實施環保法律、法規及專業的對內和對外教育、培訓工作;
(8)組織並實施局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和評審;
(9)制定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活動;
(10)負責我局環保計算機信息網路及網站的運行和管理,制訂環境管理信息化建設的規劃。
3、監督管理科
(1)負責對本區新建設項目的環保審批,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2)按照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環境目標的要求,參與區內重大建設項目的決策;
(3)負責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4)負責對驗收後建設項目的各類資料的移交和歸檔。
4、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局各部門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機關及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文秘、檔案資料、信息、文電、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監察、財務管理等工作;
(3)負責局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檔案的撰寫工作,並對全局工作目標任務進展情況進行督查;
(4)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幹部調配、勞動工資、職稱評定、機構編制等人事管理工作;
(5)負責機關公務員(包括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幹部)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組織在職幹部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
(6)負責局黨建日常事務工作和幹部思想政治教育;
(7)負責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8)負責信訪受理,並嚴格按照信訪管理辦法進行監督考核;
(9)負責局後勤保障及固定資產等的管理;
(10)負責各類接待及會務安排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南丹東路106號
徐匯區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