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從事B股業務資格

律師事務所從事B股業務資格是律師事務所從事B股業務須具備的法定條件。主要有: ①必須有3名以上取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律師,由律師事務所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 審核報法務部,經法務部會同證監會審核批准並發給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許可證;②律師事務所獲取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資格後,必須根據規定,提取職業責任風險準備金或者購買職業責任保險,職業責任風險準備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於從事證券法律業務淨收入的10%。

③當律師事務所在具有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的律師因調離、吊銷資格證書或停止從業資格等原因不滿3名時,應及時向法務部和中國證監會報告,法務部與中國證監會有權要求該律師事務所在具有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律師增至3名以上前停止從事證券法律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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