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機構從事B股業務資格

資產評估機構從事B股業務資格是資產評估機構從事B股業務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主要有: ①已取得省級以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或受託的計畫單列市國有資產管理部門) 授予正式資產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兼營評估業務的機構應設有獨立的資產評估業務部門; ②在具有正式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中,必須是業務水平高、職業道德好、社會信譽高並擁有豐富評估經驗的機構,以往沒有發生過明顯的工作失誤或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③評估機構中的專職人員不得少於10人,其中職齡人員不得少於5人,專職人員超過17人的評估機構,其中職齡人員所占比例不少於1/3。

④評估機構中的專職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資產評估水平、經驗和技能,並具有豐富的證券業務及相關金融、法律、經濟方面的知識,其中骨幹人員參加過股份制改組的資產評估工作; ⑤評估機構的實有資本金不得少於30萬人民幣,風險準備金不得少於5萬元人民幣,自取得證券業務資格之年起,每年從業務收入中計提不少於4%的風險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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