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批轉1996年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是國務院辦公廳於1996年10月02日發布,自1996年10月02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辦公廳
- 發布日期:1996年10月02日
- 實施日期:1996年10月02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期貨綜合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批轉了國務院證券委員會1996年證券期貨工作安排意見,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證券期貨工作的指導思想。證券市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認真貫徹法制、監管、自律、規範的方針,加大監管力度,規範市場行為,積極穩妥地發展股票和債券融資,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期貨市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採取有力措施,繼續清理整頓期貨市場,強化監管力度,進一步遏制過度投機,堅決打擊各種非法境外期貨交易和外匯按金交易,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規範市場行為,保持期貨市場的穩定。
二、加快立法進度,強化執法工作。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委員會要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繼續做好《證券委》(草案)的修改工作,加快制訂單項行政法規。證券委、證監會要認真行使國務院賦予的監管職能,加強對證券、期貨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對證監會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執行。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和各證券、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健全稽查制度,充實稽查人員,切實加強執法工作。
三、繼續搞好對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授權工作。證監會要繼續做好對具備條件的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授予部分監管職能的工作。已經獲得授權的,地方監管部門要按照證券期貨的法律、法規和證券委、證監會發布的規章或規範性檔案,按照授權範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四、改進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做好新股發行上市工作。對1995年下達的股票發行計畫中未發行上市部分,要繼續做好發行工作。今後下達新股發行計畫,改為“總量控制,限報家數”的管理辦法,即由國家計委、證券委共同制定股票發行總規模,證監會在確定的總規模內,根據市場情況向各地區、各部門下達發行企業個數,並對企業進行審核。
五、加強證券交易所的管理,清理證券交易中心。證監會要加強證券交易所的管理,督促其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清算業務和登記公司進行監管,發揮其一線監管作用。要配合人民銀行對證券交易中心進行清理整頓。
六、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期貨市場。要繼續加強期貨交易所的建設,今年要完成會員制改造工作,建立全體會員共擔風險、共同監督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強化對期貨經紀機構的監管,證監會將實行年檢制度,進一步提高現有公司的規範化管理水平;採取切實措施,把擾亂期貨市場的機構和個人堅決清除出期貨市場;堅決打擊並取締各種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對違反規定繼續非法從事境外期貨業務和外匯按金交易的,各地監管部門要配合外匯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門堅決予以打擊。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從事商品期貨交易活動。
七、促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上市公司的質量是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要建立上市公司動態監管系統,強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明確證監會和交易所在信息披露監管工作上的分工。要建立對上市公司的定期抽查制度,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要積極幫助上市公司完善章程,健全法人治理機構。
八、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對證券經營機構,證監會要根據有關規定對其承銷和自營業務進行系統監管,將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嚴格分開,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根據分業管理的原則,創造條件,逐步由證監會對證券經營實行統一的審批和監管。對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信息諮詢機構,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證監會有權暫停、取消其從事證券業務資格。
九、進一步做好境外上市工作,擴大B股試點範圍。近期選擇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第四批境外上市預選企業,在做好以香港資本市場為重點的境外上市工作的同時,要穩妥地開闢新的國際資本市場。加強對企業境外間接上市的管理。擴大B股試點範圍,選擇一些效益好、規模大、有發展前景的發行B股,完善B股市場。
十、積極、穩妥地發展證券市場新產品。要儘快出台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共同審批和管理證券投資基金,今後逐步由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實行統一審批和監管。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可轉換債的試點工作,證監會要儘快制定試點辦法,明確統一的審批程式,防止一哄而起。
證券委的工作安排意見還強調,根據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積極穩妥地發展債券和股票融資,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的要求,要抓緊制定證券市場“九五”時期發展規劃,在不斷規範的基礎上,使證券市場在規模和質量上達到一個新的水平。
一、證券期貨工作的指導思想。證券市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緊緊圍繞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認真貫徹法制、監管、自律、規範的方針,加大監管力度,規範市場行為,積極穩妥地發展股票和債券融資,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更好地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期貨市場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採取有力措施,繼續清理整頓期貨市場,強化監管力度,進一步遏制過度投機,堅決打擊各種非法境外期貨交易和外匯按金交易,維護市場正常交易秩序,規範市場行為,保持期貨市場的穩定。
二、加快立法進度,強化執法工作。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監督管理委員會要積極配合有關方面,繼續做好《證券委》(草案)的修改工作,加快制訂單項行政法規。證券委、證監會要認真行使國務院賦予的監管職能,加強對證券、期貨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對證監會發布的規範性檔案,各有關單位要認真執行。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和各證券、期貨交易所要進一步健全稽查制度,充實稽查人員,切實加強執法工作。
三、繼續搞好對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的授權工作。證監會要繼續做好對具備條件的地方證券、期貨監管部門授予部分監管職能的工作。已經獲得授權的,地方監管部門要按照證券期貨的法律、法規和證券委、證監會發布的規章或規範性檔案,按照授權範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
四、改進新股發行管理辦法,做好新股發行上市工作。對1995年下達的股票發行計畫中未發行上市部分,要繼續做好發行工作。今後下達新股發行計畫,改為“總量控制,限報家數”的管理辦法,即由國家計委、證券委共同制定股票發行總規模,證監會在確定的總規模內,根據市場情況向各地區、各部門下達發行企業個數,並對企業進行審核。
五、加強證券交易所的管理,清理證券交易中心。證監會要加強證券交易所的管理,督促其健全內部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清算業務和登記公司進行監管,發揮其一線監管作用。要配合人民銀行對證券交易中心進行清理整頓。
六、加大監管力度,進一步規範期貨市場。要繼續加強期貨交易所的建設,今年要完成會員制改造工作,建立全體會員共擔風險、共同監督的約束機制。進一步強化對期貨經紀機構的監管,證監會將實行年檢制度,進一步提高現有公司的規範化管理水平;採取切實措施,把擾亂期貨市場的機構和個人堅決清除出期貨市場;堅決打擊並取締各種非法期貨交易活動,對違反規定繼續非法從事境外期貨業務和外匯按金交易的,各地監管部門要配合外匯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門堅決予以打擊。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規定,金融機構不得從事商品期貨交易活動。
七、促進上市公司規範發展,上市公司的質量是證券市場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要建立上市公司動態監管系統,強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明確證監會和交易所在信息披露監管工作上的分工。要建立對上市公司的定期抽查制度,強化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要積極幫助上市公司完善章程,健全法人治理機構。
八、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管理。對證券經營機構,證監會要根據有關規定對其承銷和自營業務進行系統監管,將自營業務和經紀業務嚴格分開,保護投資者利益。要根據分業管理的原則,創造條件,逐步由證監會對證券經營實行統一的審批和監管。對從事證券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和信息諮詢機構,凡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證監會有權暫停、取消其從事證券業務資格。
九、進一步做好境外上市工作,擴大B股試點範圍。近期選擇一些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第四批境外上市預選企業,在做好以香港資本市場為重點的境外上市工作的同時,要穩妥地開闢新的國際資本市場。加強對企業境外間接上市的管理。擴大B股試點範圍,選擇一些效益好、規模大、有發展前景的發行B股,完善B股市場。
十、積極、穩妥地發展證券市場新產品。要儘快出台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證監會共同審批和管理證券投資基金,今後逐步由證監會對投資基金實行統一審批和監管。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可轉換債的試點工作,證監會要儘快制定試點辦法,明確統一的審批程式,防止一哄而起。
證券委的工作安排意見還強調,根據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的“積極穩妥地發展債券和股票融資,進一步完善和發展證券市場”的要求,要抓緊制定證券市場“九五”時期發展規劃,在不斷規範的基礎上,使證券市場在規模和質量上達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