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資格

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業務資格是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的規定。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必須有3名以上 (含3名) 取得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律師。申請從事證券業務的律師事務所,應首先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 (局) 提出申請,經省、市、自治區司法廳 (局) 審核後報法務部,然後,由法務部會同中國證監會審核批准並發給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許可證。

具有從事證券法律業務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必須根據規定提取職業責任風險準備金或購買職業責任保險,職業責任風險準備金的年度提取比例不低於從事證券法律業務淨收入的10%。法務部、中國證監會應對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的活動進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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