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彭文基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4年5月
- 出生地:廣東遂溪
- 性別:男
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履歷
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1997年9月至1999年5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科員、書記員;
1999年5月至2002年11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科員、助理檢察員;
2002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助理檢察員;
2002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副科長、檢察員;
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科副科長、檢察員;
2005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檢察員;
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檢察員;
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偵查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檢察委員會委員;
2009年6月至2013年3月,任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正科級)、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3年3月--2018年2月,任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8月,據湛江市紀委監委訊息: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彭文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4月,日前,經湛江市委批准,湛江市紀委監委對湛江市赤坎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彭文基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彭文基在任職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彭文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背離黨的宗旨,甘於被“圍獵”,知法犯法,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依照《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規定,經湛江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文基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上繳國庫;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