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勝(唐宋時民間風俗)

彩勝(唐宋時民間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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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勝又稱旛勝。唐宋時代中國民間風俗﹐每逢立春日﹐剪紙或綢作旛戴在頭上或系在花下﹐以慶祝春日來臨。謂博戲取勝,彩頭,獎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彩勝
  • 別名:旛勝,華(花)勝,彩花
  • 說明:唐宋時代中國民間風俗
  • 目的:慶祝春日來臨
簡介,歷史,

簡介

亦稱“華(花)勝”、“彩花” 。
古代立春日和人日(正月初七),用有色歲絹或紙,剪成的雙燕、小幡、人形、花朵等頭飾,統稱“彩勝”。勝,婦女頭飾。剪成小包括通草和紅絨的製品。婦女與兒童插在發上迎春,並互相饋送。

歷史

此俗肇端於漢、
晉傅鹹《燕賦》:“四氣代王,敬逆其始,彼應運而方臻,乃設象以迎止。翬輕翼之岐岐,若將飛而未起,何夫人之工巧,信儀形之有似。”
南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正月七日為人日,以七種菜為羮,剪彩為人,或鏤金箔為人,以貼屏風,亦戴之頭鬢。又造華勝以相遺。
”註:“華勝起於晉代,見賈充夫人《典誡》。”又:“立春之日,悉剪彩為燕戴之,貼‘宜春’二字。”
至唐宋時,皇帝於節日頒賜臣下,以示慶賀。此後遂成為裝點節氣令的一般飾物,後也為博戲取勝、彩頭、獎品。
張繼人日代客子是日立春》詩:“遙知雙彩勝,並在一金釵。”
蘇軾葉公秉王仲至見和次韻答之》:“強鑷霜須簪彩勝,蒼顏得酒尚能韶。”
高承事物紀原·博弈嬉戲·彩選》:“《》曰:‘ 唐 之衰,任官失序,而廉恥路斷, 李賀州 郃 譏之,恥當時職任用投子之數,均班爵賞,謂之彩選。’言其無實,惟彩勝而已。”
元 張憲《端午詞》:“五色靈錢傍午燒,彩勝金花貼鼓腰。”參見“春幡”。
天雨花》第十一回:“我便以此劍為彩勝,速作兩詩,詩若好,即以此劍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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