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情緒

形式情緒(formal feeling)一譯“形式感”。是指由客觀事物的形狀、結構、線條、色彩、聲音、節奏、旋律和質地等形式因素引起的審美體驗。該提法始見於蘇聯心理學家維果茨基20世紀60年代出版的《藝術心理學》。中國學者在20世紀80年代探討和接受這一概念,並給於詳盡詮釋。

根據中國學者的認識,其不僅存在於文藝欣賞中,且存在於文藝創作中。創作不僅要有社會情緒,且要有形式情緒。藝術家基於社會狀況或自身際遇而產生強烈的社會性情緒之後,還需有形式情緒與之配合才能產生創作情緒,進入實際創作過程,否則創作不出文藝作品。是一種與文化修養相聯繫的高級情緒,沒有相應的文化修養,難以產生特殊的專業性感情。其提出,有助於克服文藝創作中單純強調內容決定形式的片面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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