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彌渡縣城市監察大隊(原名稱為:彌渡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城建監察大隊,股所級機構),於1994年6月17日經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人員編制由彌渡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內部調整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渡縣城市監察大隊
  • 部門簡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成立時間:1994年6月17日
  • 部門領導:趙郁旺 王磊
單位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部門名稱:彌渡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部門簡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部門簡介:
2004年12月21日,中共彌渡縣委批覆中共彌渡縣人民政府黨組,同意將縣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城建監察大隊升格為掛靠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局正科級機構(彌黨字﹝2004﹞47號),名稱為“彌渡縣城市監察大隊”,直屬縣人民政府行使城市市政管理職能、開展城管執法工作,人員編制20人,領導職數3名(大隊長由規劃建設局局長兼任,享受正科級待遇的常務副大隊長一名,副大隊長一名)。2006年3月,城市監察大隊正式組建,5月,城市監察大隊人員編制、財務等均與規劃建設局分離。
部門領導:
趙郁旺 王磊
1、貫徹國家、省、州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開展城市管理宣傳教育。
2、對違反城市規劃的建設用地、建設活動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3、負責城區臨時占用道路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含直接設定在城市道路上的戶外廣告)。
4、對亂堆放、潑灑施工渣土、建築材料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5、對擅自占用、挖掘、損壞城市道路、路燈、防洪堤壩、排水及污水處理設施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6、對損壞城市綠地、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7、對損壞、危害城市供水、公共運輸設施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8、對其涉及城市建設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9、負責全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市路燈、維護維修和管理工作,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10、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大隊下設一個辦公室,四個中隊,市政辦。
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
(1)負責大隊政務工作,組織協調、對外聯絡、接待工作。
(2)起草局重要文稿、文書處理、機要保密工作,負責管理文書檔案。
(3)負責處理來信來訪和做好電話記錄、回復電話詢問。負責日常大隊安全保衛工作。
(4)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5)負責大隊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管好用好公章、大隊長印章。財務人員嚴格按照財經紀律和財務規定做好財務工作。
(6)完成大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一中隊
二中隊
三中隊
四中隊
主要職責是:
(1)按照城區管理劃分負責本中隊管轄片區的建設活動違法行為進行監察,參與違反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的監察。
(2)負責所管轄片區臨時占用道路的審批和管理工作(含直接在城市道路上的戶外廣告)。
(3)負責所管轄片區亂堆放、潑灑施工渣土、建築材料的違法行為的監察工作。
(4)對擅自占用、挖掘、損壞城市道路、路燈、城市綠化、花草、樹木、園林綠化設施和其它市政設施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5)對損壞、危害城市供水違法行為進行監察,參與城市公共運輸設施方面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6)對其涉及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違法行為進行監察。
(7)完成大隊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市政辦
(1)負責縣城區市政設施(行道樹、綠地、花草、園林綠化設施、路燈、雕塑)管理。
(2)負責縣城區綠化、美化、亮化管理工作,主要進行種植管護行道樹、綠化帶和安裝維修路燈等。
(1)負責縣城區市政設施(行道樹、綠地、花草、園林綠化設施、路燈、雕塑)管理。
(2)負責縣城區綠化、美化、亮化管理工作,主要進行種植管護行道樹、綠化帶和安裝維修路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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