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環境保護局

彌渡縣環境保護局

彌渡縣環境保護局是彌渡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渡縣環境保護局
  • 部門簡稱:環保局
  • 部門簡介:縣政府工作部門
  • 部門領導:張學富 李 江 金文斌
基本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基本信息

部門名稱:彌渡縣環境保護局
部門簡稱:環保局
部門簡介:縣政府工作部門
部門領導:張學富 李 江 金文斌
根據《中共彌渡縣委彌渡縣人民政府關於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彌黨發〔2011〕3號),設立彌渡縣環境保護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職責調整

原由彌渡縣環境保護局行使的對縣城規劃區內不需要經過儀器測試即可判定的環境違法行為,或者依法可以適用簡易程式實施處罰的環境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劃歸彌渡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標準;負責對全縣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二)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基本制度。擬定區域、流域環境保護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擬定重點區域、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城鄉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
(三)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區域內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
(四)承擔落實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標準,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組織對縣級有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行審查,按照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對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轉管理情況實施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和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指導、協調、監督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
(八)負責環境統計、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制定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重大環境信息。
(九)負責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綠色創建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彌渡縣環境保護局設5個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承擔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服務工作;負責擬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年度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機關日常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勞動工資、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機關、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實施政府採購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黨風廉政建設、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扶貧、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督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及上級環保部門的查辦件;組織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
(二)污染物防治控制股
貫徹實施國家、省、州關於水、大氣、噪聲、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有毒化學品等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標準,並監督執行;統一協調管理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減排工作,組織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相關政策和制度,制訂並組織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年度減排計畫;負責排污企業及污染源的環境管理、負責排污許可證申報的審核以及協調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登記、發放及年檢工作;負責編制及組織實施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工作,並對目標責任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有關部門制訂環境保護中、長期規劃;編制污染治理項目年度計畫,並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環境影響評價股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的法律、法規、技術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環境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受理審批縣級許可權範圍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試生產(運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參與有關部門對新、擴、改建項目的選址論證,指導環境影響評價程式,幫助協調省州審批項目,疏通審批通道;會同有關部門對縣內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和評價;協調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四)自然生態保護股
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監督各類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審查、呈報新建自然保護區項目;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進行監督;指導生態示範創建與生態農業建設,協調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工作。
(五)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股
負責全縣環境保護法制建設;負責對有關股室草擬的環境保護專項規劃、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協調、備案工作;組織開展環境戰略問題和綜合性環境保護政策調研;承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擬定並指導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培訓的規劃、計畫;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系統業務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新聞宣傳審核和新聞發布工作;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彌渡縣環境保護局人員編制為行政編制9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彌渡縣環境保護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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