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綜合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
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的建議;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擬訂市對鄉(鎮)財政體制政策,完善鼓勵企業、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按規定負責辦理涉及財政、稅收、地方政府性債務等方面的事務。
(三)承擔各項財政收支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和市本級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統籌編制一般公共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受彌勒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承擔財政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審核批覆部門
(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辦理雲南省、紅河州對彌勒市的轉移支付,制定地方
財政轉移支付制度;負責調整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劃分市級與各鄉
(鎮)政府間事權和支出責任職責。
(四)擬訂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辦法,監管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負責制定行政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
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
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負責信用擔保制度建設和信用擔保行業的監管工作;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負責審核國有企業國有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綜合研究全市國有企業的運行狀況,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承辦全市
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創新政府
投融資管理,推廣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PPP);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具體實施辦法;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負責建立與
司法體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經費保障機制;負責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機制。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
(基金)的
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一)負責制定
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防範財政風險;負責統一管理政府性外債;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
(贈)款及償還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監督執行會計法規、會計準則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擬定地方會計管理制度和辦法。
(十三)負責制定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有關制度和辦法,建立和完善財政績效評價體系,組織開展市級財政績效評價工作、實施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發布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年度預算績效報告。
(十四)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加強財政監督,推進內控制度建設,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構建貫穿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財政監督體系。
(十五)負責制定財政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宣傳工作;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六)承辦全市
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承擔市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
(十七)按規定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資產和財務監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業改革發展有關財稅政策;提出服務和促進我市金融業務發展的意見和政策建議;代表市人民政府聯繫、協調地方金融機構,負責
小額貸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機構的管理。
(十八)承擔彌勒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彌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彌勒市財政局機關設2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信訪、辦公自動化、保密、檔案、接待聯絡、車輛管理、後勤服務及綜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辦理
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承擔機關的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綜合與研究(稅政)科
編制中期財政規劃;研究擬訂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擬訂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監管彩票市場,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土地出讓收支管理政策法規,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入中計提各項基金
(資金);管理
住房改革預算資金;參與事業單位改革、建立完善財政部門參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機制;負責監管住房公積金;承擔縣域經濟發展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縣域經濟發展政策建議;牽頭清理、催收
財政周轉金工作;負責全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其他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涉及稅收政策問題的條款;負責調查稅收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有關政策建議;加強對稅收等優惠政策的管理;承擔稅源和重點產品國際競爭力調查工作。
法規督查與監督檢查科
起草或擬訂財政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審核其他部門擬訂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中涉及財政的條款;負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和評議考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審批項目的清理和市級國家賠償費用事項的審核辦理;承擔有關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學習宣傳教育工作,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服務;負責對中共彌勒市委、彌勒市人民政府和局黨委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對局機關各項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協助預算、非稅等相關科室做好向上爭取資金和非稅收入的征管考核工作。負責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和計畫;監督檢查財稅法規、財政政策和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組織開展會計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市級有關部門做好專項檢查工作,依法查處會計違法違規行為;積極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議;負責督促對市本級財政審計結果的整改落實;組織開展機關內部監督檢查,對財政內部管理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預算一科
1.匯總編制全市一般公共預算、
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決算草案,統籌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決算草案報送工作;辦理市本級財政收支預算調整的申報和預算追加追減等調整工作,匯總編制市本級預算調整草案;起草向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以及向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調整預算的報告初稿。
2.會同相關科室編制中期財政規劃,建立中期財政規劃與年度預算的銜接機制,組織跨年度預算平衡。
3.研究提出市級年度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原則及年度重點支出方向,組織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匯總報彌勒市人民政府、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的部門預算草案,牽頭負責年度部門預算批覆工作。
4.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研究擬定、調整市本級基本支出、項目支出定額標準相關政策制度。制
(修)訂市級部門預算管理辦法,研究提出部門預算管理和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維護部門預算
管理信息系統,管理市級部門預算基礎信息資料庫和專項資金項目庫;負責市本級部門基礎信息動態管理。
5.負責市本級各部門實行“收支兩條線”政策,以及收支脫鉤後的綜合預算審核工作。
6.負責市本級總預備費、專項收支、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支、罰沒收支預算的審核工作。
7.貫徹執行省、州對彌勒市的
財政管理體制;擬定我市財政管理體制方案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省、州與地方收入劃分、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方案;研究提出市與各鄉
(鎮)收入劃分、事權劃分方案,明確市與各鄉
(鎮)支出責任。
8.負責辦理各項稅收返還、上解和年終上下級財政結算等有關事項。負責處理地區間財政利益分配。
9.分析各地經濟運行和預算執行情況,跟蹤研究市、鄉(鎮)財政困難,指導各鄉(鎮)加強預算管理,對影響各鄉(鎮)財政收支、預算平衡的重大政策措施提出建議。
10.牽頭負責市級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擬定調入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政策。
11.承擔中央、省、州對彌勒市的
一般性轉移支付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對鄉
(鎮)一般性轉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一般性轉移支付綜合績效評價制度。推進鄉
(鎮)財政綜合改革,推進民眾參與預算改革,指導鄉
(鎮)財政管理,推進鄉(鎮)財政標準化、信息化建設。
12.承擔基層政權建設等資金管理工作。
13.負責審核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政府採購計畫。
14.牽頭負責預算信息公開工作,擬定預決算公開方案,承擔組織指導全市及市級預算公開工作。
15.承擔與彌勒市人民代表大會財經工作委員會有關預算事項的聯絡工作。
16.擬訂市級及對各鄉
(鎮)財政預算管理、政府履行事權和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情況的年度評價制度並組織實施。
17.研究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制度體系,提出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市級和各鄉(鎮)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預算二科
1.組織實施部門整體、財政管理等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提出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套用的工作建議,組織實施市級財政績效評價,發布各部門年度預算績效報告,對市級預算編制提出績效評價建議;配合完善
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績效評價資料庫;根據需要,對市級部門重大項目預算執行情況、預期效果進行跟蹤問效;負責市本級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組織開展中期績效評估,提出有關政策完善或退出的具體建議;研究建立預算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建立和管理預算績效
管理信息系統。
2.承擔部門預算項目評審工作,制訂
項目支出預算評審制度規章,對納入評審範圍的市本級預算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準確性進行評估,提出具體審核意見。
3.承擔市級具體項目支出標準建設工作,負責制訂、修訂市級本級項目支出標準,跟蹤評審市級項目支出標準和運用情況,提出完善市級項目支出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4.負責財政專項資金政策評估,為財政專項資金的政策完善和退出機制提供決策依據;配合相關科室探索財稅政策評估。
5.研究制訂預算評審操作規程;承擔財政預算評審相關課題的研究,為預算編制、執行和績效評價提供參考。
6.負責組織市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的概(預)算、結算、決算評審工作。負責局交辦的項目預算評審、績效評價、基本建設竣工決算和專項核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預算評審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財政預算評審業務培訓。
國庫與國庫支付科
組織預算執行、資金調度;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國庫管理制度、
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負責組織編制及批覆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組織實施市本級
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負責市本級財政性資金的撥付,並承擔國庫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內控機制,加強財政資金安全管理;負責聯繫人民銀行、國稅、地稅及各商業銀行落實財政收支目標任務;牽頭編制
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承擔財稅庫銀橫向聯網和國庫業務電子化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決算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協同相關科室組織好本級支出預算的執行;負責按照部門預算和已下達預算單位的預算指標,審核部門預算經費管理科室批覆的預算單位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用款計畫,支付財政資金;負責接收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反饋的財政資金支付信息,整理支付憑證回單、及時核對相關賬務數據,並將支付憑證及數據信息及時反饋財政總會計進行會計賬務核算處理;負責全市財政統發工資直接支付改革推進及市本級預算單位工資統發;負責配合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做好對
政府採購資金支付的審核監督;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備用金的審批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務卡結算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市本級預算單位財務收支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建設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負責聯繫單位
(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擬訂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制度。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參與
司法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市執法執勤用車編制管理;負責辦理駐市軍隊、武警部隊有關經費事項。
教育科技文化科
承擔教育、科學、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有關財政政策;承擔《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有關行業財務制度的監管工作;擬訂教育、科學、文化等部門
(單位)經費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經濟建設科
承擔發改、交通、建設、國土資源、環保等部門的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投資財政資金管理,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審核和執行市級基本建設資金預算;研究制訂支持綜合交通、新型城鎮化、資源保護利用、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負責相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全市重點項目管理工作,參與項目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工作,建立項目儲備庫;參與投資體制改革,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準公益事業發展中推廣PPP模式。
農業科
承擔農業、水利、扶貧、移民、林業等方面的
項目支出預算管理工作;擬定上述行業事業
財務管理制度和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負責宣傳財政農業政策;管理農業、水利、扶貧、移民、林業等領域專項資金;承擔農民補貼“一折通”平台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所聯繫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社會保障科
歸口管理社保、醫療、計畫生育等部門的部門預算。負責聯繫單位
(部門)的經費保障和財務監管;參與所聯繫單位和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擬訂工作;負責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相關工作。
產業發展科
承擔工業、商貿流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管理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新興產業創投基金;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支持國有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負責糧食財政財務管理及相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專項資金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屬文化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承擔融資擔保管理工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涉外(金融)科
承擔彌勒市相關部門的項目支出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對外財經合作與交流方面專項資金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有關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
(贈)款管理工作;承擔國際多邊和雙邊有關財經合作事項;負責管理地方非貿易非經營性購匯人民幣限額指標審批、核銷手續;管理有關促進外貿發展和支持“走出去”戰略的政策擬訂及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地方金融企業的資產和財務監管、經營績效評價及負責人薪酬審核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財政貼息、補貼風險補償、獎勵等
政策性金融業務;配合有關部門維護金融秩序;負責上級專項借款的清理、催收工作;負責財政
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管理工作;負責全市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籌集、墊付、追償、核銷等工作。負責擬訂金融業
(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政策措施;收集分析全市金融運行情況和金融機構業務工作動態,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聯繫金融監管機構、駐市金融機構,引導和協調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入;指導地方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機構的改革、發展、重組和風險處置;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
逃廢銀行債務等行為;協調
短期融資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的申報;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洗錢、反假幣工作,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
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登記服務公司、資本管理公司、股權基金投資公司、城鄉產權交易(服務)中心的設立、變更、終止、業務範圍的初審和經營監管有關工作。
會計科
宣傳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法規、準則和制度;管理分行業的企業會計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負責全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和管理;管理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法律法規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對行業會員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業懲戒;負責聯繫
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彌勒地區會計學會、彌勒市珠心算協會的工作。
政府採購管理科
專職管理市級政府採購政策和程式。負責擬定政府採購政策及相關制度、辦法;審核市級政府採購組織形式和採購方式,監督政府採購程式合法性;審批政府採購相關事項;備案政府採購信息並依法進行信息公開;受理市級政府採購投訴事項;考核市級政府集中採購機構。
科技信息科
統一管理和協調推進全市財政信息化工作。負責擬訂財政信息化發展規劃和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財政信息化建設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市級財政信息系統、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局內信息系統的安全保密檢查和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運維和技術服務;會同國庫與國庫支付科建立財稅庫銀聯網系統並負責管理;協助相關科室匯總分析財政管理數據;承擔財政信息公開相關工作。
人事教育科
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擬訂教育培訓有關工作制度;組織指導財政系統幹部的學歷教育。
國有資產管理科(行政事業、企業資產管理)
負責擬訂全市行政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配合部門預算的編制對單位資產購置項目進行審批;對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對外投資、擔保、處置等事項進行管理;負責罰沒物資的處置管理;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
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相關工作。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建議,擬訂全市
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核銷及產權糾紛調處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國有企業國有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綜合研究全市國有企業的運行狀況,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承辦全市國有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承擔市屬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監督市屬國有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承辦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
非稅收入管理科
擬定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規定和實施辦法,負責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的監督管理;編制市本級
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計畫;審核市級部門
(單位)非稅收入年度預算;承擔非稅收入核算、統計分析和財政票據管理;組織考核市級預算單位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指導全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的開展。
研究起草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負責協調、督促、指導和推動農村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開展市內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參與傳統村落
(古村落)保護和
社會主義新農村省級重點建設村工作;組織開展小城鎮發展和新型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改革試點。
債務管理科
擬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負責
地方政府債券發行項目的上報;審核政府性債務舉借、使用、償還計畫;負責
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統計、分析、報告;負責債務風險預警和控制;推進地方政府信用評級建設;承擔彌勒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
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科
擬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履行(PPP)模式規劃指導、融資支持、識別評估、諮詢服務、宣傳培訓、績效評價、信息統計、專家庫和項目庫建設職責。
人員編制
彌勒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
其他事項
(一)彌勒市財政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彌勒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名義和印章。彌勒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建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評價體系、擬訂最佳化資產配置政策和配置標準的職責;監管以政府名義承辦的各類大型活動、會議的資產購置使用和處置;承擔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其具體工作由國有資產管理科承擔。
(二)彌勒市財政局在對外開展工作時,可以使用彌勒市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的名義和印章。彌勒市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聯繫協調本市各國有金融機構;指導、監督、管理好地方性金融機構。
(三)負責管理彌勒市投資融資管理局(彌勒市融資擔保公司、
彌勒市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彌勒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彌勒市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彌勒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彌勒市金融服務中心,其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中共彌勒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
(二)本規定由中共彌勒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彌勒市委機構編制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彌勒市財政局局長:趙學來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入選雲南省紅河州第十三批州級文明單位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