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自然資源局

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是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市自然資源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彌勒市
  • 所屬部門:彌勒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和城鄉規劃及測繪等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措施,落實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制定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有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承擔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工作,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承擔全市城鄉規劃管理責任;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及批後管理工作;指導城鄉規劃的編制工作;承擔彌勒市城鄉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統籌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按照許可權管理有關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勘查和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專項勘查;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按照許可權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有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根據市委、市政府授權,對鄉鎮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查;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自然資源重大違法案件;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鄉鎮自然資源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六)統一領導和管理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的確權登記和評估便民高效。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彌勒市水務局地下水管理的職責分工。彌勒市水務局負責地下水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地熱水、礦泉水等地下水的有關礦產資源屬性的管理工作。
  2.與彌勒市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彌勒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信息、保密、綜合性檔案起草、新聞宣傳和政務公開、政務督查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治理、安全維穩、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黨組重大決議、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和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退休人員工作。
  (二)綜合科
  開展自然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參與經濟運行及有關改革研究,研究提出自然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擬訂涉及自然資源管理參與巨觀調控的政策措施;組織自然資源重大課題調研,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重點項目、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和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的催辦督辦工作;協調綜合業務工作;承擔宣傳、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方面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規划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起草有關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負責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承擔市自然資源局法律顧問職責;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科普工作及重大科技項目研究,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科技成果管理工作;開展衛星遙感等高新技術套用體系建設;承擔對外交流合作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協調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
  (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
  擬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的實施辦法及措施,落實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土地、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擬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擬訂基礎測繪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市級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重大項目;管理測繪基準、測繪系統;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衛星遙感。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擬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市級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網際網路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協同擬訂界線標準樣圖;建立市級地理信息系統服務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
  (四)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權益科
  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實施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貫徹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有關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實施辦法;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土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規劃科
  貫徹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等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負責主體功能區規劃、國土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組織編制市級及以下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上級審批的地方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承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承擔彌勒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職責。擬訂城市規劃管理的規範和政策;負責組織城市發展戰略、地方特色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備案管理;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擬訂村鎮規劃管理的規範和政策;指導全市鄉鎮、村莊建設規劃、總體規劃及詳細規劃編制和審查;對全市組織編制建制鄉鎮、村莊規划進行報批、實施、備案、監督檢查和調查研究;組織對鄉鎮、村莊規劃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貫徹實施城鄉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和跨鄉鎮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建設項目“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負責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布局研究、重點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審查;負責督促指導重大建設項目、標誌性建築及城市雕塑、小品的設計方案比選、論證等。
  (六)行政審批科
  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的實施辦法和措施;組織擬訂國土空間區域準入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執行上級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報批工作;編制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報上級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報上級審批土地徵收徵用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項目區實施規劃審核、報批工作;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採礦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負責探礦權管理工作;統計分析上報探礦權、採礦權審批登記情況,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
  (七)自然資源保護修復科
  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措施,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工作;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農用地轉用和集體土地徵收、徵用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指導和監督土地徵收徵用的補償安置工作,擬訂全市征地補償標準及被征地農民安置政策;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擬訂設施農用地管理政策,負責設施農用地的備案和監管,指導監督鄉鎮設施農用地管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土地的監管。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起草,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有關工作;指導鄉鎮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採總量控制及有關管理工作;開展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戰略研究,執行礦產資源規劃,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以生態保護為主的有關保護工作;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和信息發布;負責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負責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管理工作;監督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承擔地質資料保管和利用。承擔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國家、省級、州級和市級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的監管,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八)執法監察科(彌勒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承擔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執法監察,受理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違法案件、線索,依法組織查處重大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城鄉規劃違法案件,承辦上級交辦督辦的重大違法案件。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監督彌勒市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組織實施的行政處罰的行為,並對該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九)人事財務科
  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規章,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國庫集中支付和內部審計等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人才隊伍建設。
  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16個:
  1.彌勒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彌勒市規劃中心
  3.彌勒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4.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彌陽自然資源所
  5.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新哨自然資源所
  6.彌勒市自然資源局竹園自然資源所
  7.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虹溪自然資源所
  8.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朋普自然資源所
  9.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巡檢司自然資源所
  10.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西一自然資源所
  11.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西二自然資源所
  12.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西三自然資源所
  13.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東山自然資源所
  14.彌勒市自然資源局五山自然資源所
  15.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江邊自然資源所
  16.彌勒市自然資源局東風自然資源所

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雲南省紅河州彌勒市彌陽鎮吉山南路175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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