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勒市應急管理局是彌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行政機構)。與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市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實行三塊牌子一套班子,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彌勒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彌勒市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辦公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組織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各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鄉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市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協調開展一般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彌勒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彌勒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彌勒市水務局、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彌勒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有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級應對一般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彌勒市水務局、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彌勒市氣象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彌勒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彌勒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組織編制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彌勒市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彌勒市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彌勒市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開展森林草原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必要時,彌勒市自然資源局、彌勒市水務局、彌勒市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彌勒市應急管理局,以彌勒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有關防治工作。
2.與彌勒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彌勒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彌勒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制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彌勒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彌勒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現任領導
局長:戈建生
辦公信息
辦公地址:彌勒市上清路14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