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罪是以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奪取他人財物的行勾。外國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徵:(1)行為人在實施強盜行為之前具有奪取他人財物的目的。(2)行力人實施暴力或以暴刀相威脅的隹果,足以達到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3)財物的轉移形式表現為強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盜罪
- 釋義:刑法罪名
強盜罪是以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奪取他人財物的行勾。外國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徵:(1)行為人在實施強盜行為之前具有奪取他人財物的目的。(2)行力人實施暴力或以暴刀相威脅的隹果,足以達到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3)財物的轉移形式表現為強取。
強盜罪是以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實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奪取他人財物的行勾。外國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徵:(1)行為人在實施強盜行為之前具有奪取他人財物的目的。(2)行力人實施暴力或以暴刀相威脅的隹果,足以達到壓制被害人反抗的...
昏醉強盜罪指的是利用使他人陷於昏醉狀態而竊取其財物的行為。日本等國刑法罪名。本罪的特徵:(1)行為人使用足以令人產生昏迷、昏睡、昏醉狀態的各種麻醉劑藥,造成他,人意識作用的某種障礙,以製造竊取他人財物的有利條件。如行為人...
普通強盜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非法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而取得他人的財物,或迫使嘩人交出財物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中強盜罪的構成要件如下:本罪的行為為強盜,即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
準強盜罪竊盜或搶奪,為防護贓物、逃脫逮捕或湮滅罪證,而當場實施強迫脅迫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中強盜罪的一種。構成要件如下:(1)本罪的行為主體是犯竊盜罪或犯搶奪罪的行為人。(2) 行為人除有竊盜罪的竊取行為,或搶奪罪的...
事後強盜罪是指盜竊財物後,出於拒絕交還、避免被捕或毀滅罪證等目的,而實施暴力或脅迫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已著手實施盜竊但未能取得財物而以暴力,脅迫方法企圖達到免遭逮捕或毀滅罪證目的的,成立本罪未遂罪。本罪一般處5年以上徒刑,...
加重強盜罪是犯強盜罪而有加重竊盜罪所列的各種情形之一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中強盜罪的一種。是強盜罪的加重犯。構成要件如下:其一,本罪的行為主體是犯普通強盜罪和強取不法利益罪的行為人。其二,構成本罪的加重要件包括:(1)夜間...
強盜結合罪犯是指強盜罪而放火、或強姦、或擄人勒贖、或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中強盜罪的一種。本罪是強盜罪與放火罪、強盜罪與強姦罪、強盜罪與擄人勒贖罪、強盜罪與殺人罪結合而成的結合犯。構成要件如下:本罪的行為主體是...
唐律規定:凡以暴力強取人財物者,以強盜論罪,不得財者徒二年,得財折絹一尺徒三年,二疋流二千里;滿十匹及傷人者絞;殺人者,斬。案件分析 此案中,被李行言捕獲者,犯了強盜罪,依律當死,他頂住禁軍壓力,堅持將其繩之以...
強盜罪在五代即為重點打擊對象。仁宗時天下盜賊縱橫,統治者更重其法,頒布了一系列重懲賊盜的法令。宋在仁宗前對強盜罪的量刑,一般較五代為輕。《重法地法》《盜賊重法》神宗後,量刑漸重,神宗熙寧四年,又頒行《盜賊重法》,...
強盜 指以暴力獲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唐律》賊盜篇規定強盜罪處罰更嚴,雖不得財,也要處徒刑2年。持兇器得財者一尺徒3年,10匹及傷人者絞;殺人者斬。唐律“強盜”條規定,未搶得財物的徒二年,已搶得財物的,一尺徒三年。每...
即使不動產的所有權屬於行為人,但依照法律處於他人的合法占有之下,行為人如排除合法占有人的占有權,亦構成本罪。侵奪行為的方式一般不限。如果以暴力或脅迫手段壓制他人反抗而強取不動產,則構成強盜罪。本罪一般處10年以下徒刑,並處罰...
第八編 侵犯人身罪 第一章 侵害生命罪 第二章 傷害罪 第九編 侵犯人身自由與安全罪 第一章 侵犯人身自由罪 第二章 侵犯人身安全罪 第三章 發現和泄露秘密罪 第十編 侵犯財產罪 第一章 搶劫罪的一般規定 第二章 強盜罪 第三...
該法中雖無處罰未遂之明文,然該法原本是對於刑律之強盜罪給予特別加重處分的規定。若其結夥意圖強取他人所有物為自己或第三人之所有,僅至於著手程度而未實施,經核對與刑律強盜未遂相當時,自然可援引刑律第三百七十九條辦理。第三種...
例如,一審法院以竊盜罪宣告被告人2年徒刑(日本刑法第235條規定,犯竊盜罪,處10年以下懲役),控訴審法院可以改定為強盜罪,但不能以強盜罪的法定刑處刑(日本刑法第236條規定,犯強盜罪,處5年以上有期懲役),只能維持2年徒刑而...
對所謂“內亂罪”以及“外患罪”、“殺人罪”、“強盜罪”等“危險極大”者,皆規定了懲罰“預備犯”、“未遂犯”和“陰謀犯”的條款。特別增加了“保全處分”專章,對於所謂有犯罪行為或有“犯罪嫌疑”“犯罪危險”的人,可以藉口...
強取不法利益罪是指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非法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其他方法,使他人不能抗拒,而取得財產上的不法利益,或使第三人獲得財產上的不法利益的犯罪行為。台灣刑法中強盜罪的一種。構成要件如下:本罪的行為客體...
這些情況,盜竊罪與強盜罪,脅迫罪與恐嚇罪,恐嚇罪與強盜罪均可以說它們的各構成要件是相重疊的。所以,在各盜竊罪、脅迫罪、恐嚇罪的限度內可以承認共同正犯的成立。結果加重犯 此外,關於結果加重犯,判例認為對共同正犯中由某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