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公債是國家運用其強制力向本國公民硬性攤派的公債。往往是在國家財政極度困難,國家機器等難以為繼的情況下而不得已採取的一種措施。包括直接強制公債和間接強制公債兩種。按照每個承受者個人財產的多少強制分攤,為直接強制公債;強迫債權人用某種財物兌換公債,為間接強制公債。由於舉債不問本國公民的意願,並且難以做到公平負擔,所以這種公債形式已基本上被現代國家摒棄。雖然強制公債也具有償還性,但是它不能自由認購和轉讓,所以實質上它是稅收的預征。正如馬克思所說:“強制公債無非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所得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強制公債
- 名稱:強制公債
- 無償:政府與納稅人之間的那種無償
- 公債:公債分為強制公債和自由公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