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衡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衡陽
事件經過,事件結果,
事件經過
2005年3月5日晚21時36分,當地村民彭某撥打110報警,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員朱京燕(聘用人員)接到報警後,讓彭撥打湘潭縣交警大隊的值班電話。彭兩次撥打接通後告知縣交警大隊臨時聘用人員張羅山,張又讓其撥打交警二中隊的電話。之後,彭因手機信道不好而沒有撥通。
2005年3月8日上午9時許,村民羅某來到“超然藥店”告訴醫生蔣某,蔣隨即用診所電話向茶恩寺派出所報案。民警郭學軍接警後,將鎮政府的值班電話告知了蔣某。蔣隨後與鎮民政所所長王清文取得聯繫,解決了醫藥費問題。當日下午14時至15時,蔣某到躺在稻田裡的張衡生的傷口進行了包紮處理。
派出所民警郭學軍隨後電話通知縣警二中隊民警馮建湘,馮又報告隊長劉光正,劉即安排民警李建平和周暢出警。二人在事發地段進行了來回巡查,在沒有發現有價值線索的情況下返回。隨後,民警李建平又到三醫院了解是否有受傷的人到醫院就診,一醫生答沒有。
張衡生在5天后死亡
2005年3月8日18時左右,幾個村民將張衡生從稻田裡抬到離國道10米左右的一村民屋檐下。21時許,戶主因怕張死在自己的家門口,將其移至國道邊一棵樹下。期間,有村民為張衡生送飯、送舊衣服等為其禦寒。11日下午,當地下了大雪,氣溫降到零度以下。12日早上,村民李某去送飯時,發現張已經死亡。
事件結果
法醫鑑定:張衡生系凍死
經湘潭縣公安局法醫鑑定,張衡生的死亡原因係為空腹、飢餓時,在寒冷的環境中發生體溫調節失衡。隨後,鎮民政所將屍體運至殯儀館。15日下午,張的家屬向湘潭縣岳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3月22日起,有關媒體陸續對“3.7”事件進行報導;24日,法院立案受理;25日,湘潭縣交警大隊以交通肇事立案調查。
11名責任人員受處分
“3.7”事件的發生,暴露了湘潭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少數領導和民警民眾觀念淡薄、不認真履行職責等嚴重問題,以及在接出警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嚴重損害了公安隊伍的形象,教訓非常深刻。2005年3月27日,湘潭市公安局召開黨委會議對涉案的9名民警和2名工作人員共11人,分別給予了辭退、行政記大過、行政記過、行政警告等處分。
同時,湘潭警方還提出了具體的整改措施。一是將“3.7”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在全局通報,以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為契機,組織開展教育整頓,切實提高廣大民警的民眾意識和服務意識。二是狠抓規章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三是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充實督察力量。四是積極做好該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