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禹(東漢大臣)

張禹(?—113),字伯達,趙國襄地的人。從漢明帝永平八年,張禹被推舉為孝廉起,至永初五年,因君臣不和,皇上用策書免去了他安鄉侯的爵位。一直在朝中當官。

基本介紹

  • 本名:張禹
  • 所處時代:東漢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今河北省邢台市
  • 去世時間:113
人物生平,忠厚孝順,走遍郡縣,勸諫奏章,擔任要職,家中去世,軼事典故,史書記載,家族成員,

人物生平

忠厚孝順

張禹,字伯達,趙國襄地的人。張禹生性忠厚節儉。父親死了,汲地的官吏和百姓送來給他父親辦喪事的財物前後達數百萬之多,張禹都沒有接受。還把家裡的田地住宅讓給伯父,自己寄居在伯父家裡。

走遍郡縣

漢明帝永平八年,張禹被推舉為孝廉,不久就升遷;漢章帝建初年中,張禹被授予揚州刺史。張禹走遍所屬的郡縣,一些偏僻的地方也全都去過。親自核查記錄囚犯的罪狀案卷,多數察其情,明其冤。官吏和老百姓都希望見到他,人們心懷喜悅,抱怨、稱頌,美好、醜惡(好事壞事),都願意主動說給他聽。

勸諫奏章

漢章帝元和二年,張禹調任兗州刺吏,也有清廉公正的口碑。
元和三年,升為下邳國相
永元十五年,漢和帝南巡祠園廟,張禹憑藉太尉衛尉的身份留守。張禹聽說皇上準備到江陵,他認為不應該冒險到遠地去。張禹用驛馬送去勸諫的奏章。皇上下詔回覆說:“巡視祠園廟已經完成,準備到南方祭祀長江,恰好得到你的奏章,臨近漢水馬上回來了。”等到和帝回來以後,張禹得到了皇上特別的賞賜。

擔任要職

延平元年,張禹升為太傅,總領尚書事務。鄧太后因為漢殤帝年幼,想讓擔任重要職位的大臣居住在皇宮中,於是下詔讓張禹住在宮中。賜給帷帳和被褥,讓太官每天早晚送飯,五天回一次家。每次朝見,太后特別讚賞張禹,不與三公同席(獨坐一席)。等到漢安帝即位後,張禹多次上書請求告老還鄉。

家中去世

永初元年,憑藉尊立天子的功勞被封為安鄉侯,食邑一千二百戶。永初五年,因君臣不和,皇上用策書免去了他安鄉侯的爵位。永初七年,張禹死在家中。

軼事典故

張禹渡江巡行所屬郡縣,中原的人都認為江中有伍子胥的魂魄,很難成功渡過去。張禹準備渡江,官吏堅決請求,張禹不聽。張禹嚴厲地說:“伍子胥如果在天有靈,知道我立志要審理冤案錯案,難道會危害我嗎?”張禹於是就揮動船槳,成功過了江。
徐縣北部邊界有個蒲陽坡,附近有許多良田,可是都淤塞荒廢,沒有人修整。張禹帶領百姓修建水閘,疏通溝渠,引水灌溉,於是開墾出幾百頃常年耕種的良田。勸勉率領官吏和百姓,供給他們種子,並親自參加勞動,於是田地大豐收。鄰近郡縣貧窮的人,投靠張禹的有一千多戶。屋子一棟接一棟,蒲陽坡的下面成了一個城鎮。後來一年多,開墾的田地達一千多頃,老百姓解決了溫飽,能自給自足。功曹戴閏,是前太尉的屬官,權勢可使郡內震動。犯有小的罪過,張禹命令他主動到徐縣的獄中去,然後依法治他的罪。自長史以下的官吏,沒有不感到震驚收斂的。

史書記載

《後漢書卷四十四 鄧張徐張胡列傳第三十四》

家族成員

兒子:張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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