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83年被評為
中國法制史學博士生導師,1988年被評為國家重點學科法制史學帶頭人,1991年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兼研究生院院長,中國法制史研究所所長,1981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一屆特約法學評議組成員,1983年第二屆法學評議組正式成員,中國法律史學會常務副會長、名譽會長,中國老教授協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理事等。
張晉藩教授現仍擔任中國法律史學會專業顧問、中國教育家協會名譽會長,最高人民檢察院諮詢委員會成員。
主要貢獻
出版《中國法制史》第一卷、《中國法律史論》、《法史鑑略》、《中國古代法律制度》、《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清代民法綜論》、《中國憲法史》、《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等二十餘部專著。此外還主編了《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清朝法制史》、《中國官制通史》、《中國司法制度史》、《中國民法史》、《中國刑法史新論》,《中國行政法史》、《中國民事訴訟制度史》等二十餘部專著和教材,並發表了專業論文二百餘篇。其中有些專著和文章已譯成英、日、韓等國文字出版。
自1954年迄今,張晉藩教授出版個人專著有《中國法制史》第一卷、 《中國法律史論》、 《法史鑑略》、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 《清代民法綜論》、 《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 《薪火集》、 《中國憲法史》等十餘部。主編與合著專著: 《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 《中國官制通史》、 《清入關前的國家法律制度史》、 《清朝法制史》、 《中國古代民事訴訟制度史》、 《中國政治制度史》等20餘部。主編教材《中國法制史》、 《中國法律史》10餘部。此外,發表法律史學論文200餘篇。
新中國法律史學奠基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張晉藩先生,每個側面都是故事,每個故事都耐人尋味。
1979年開始主編《中國法制通史》。煌煌十卷本,用字五百萬,歷時十九年,經費僅為十萬元社科基金。據說這部書幾乎集中了國內法律史學界全部學術力量,這意味著數十位著名學者都願意跟著他“義務勞動”十幾年。
1957年公開撰文提出“法律的階級性不能否定法律的繼承性”;1963年撰寫
教科書《中國國家與法權歷史講義》,力圖破除蘇聯教科書理路。這些做法在當時不啻“挑釁”。然而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他卻從來沒有戴過右派帽子,從來沒被紅衛兵小將武鬥,恰恰相反,學生們還主動保護他。談及原因,先生笑言“人緣好”。鐵骨錚錚,不礙君子謙謙。
1970年拖家帶口到江西57幹校勞動,採茶、插秧、打石頭,夜晚就著煤油燈寫文章。翻看當時的詩作,偏偏都是這樣的句子:“綠染江南四月天,瀟瀟細雨潤如煙”,“牧童月下歸來晚,柳葉當笛信口吹”。像是度假,也像歸隱,唯獨不像下放。
治學六十載,著作等身。目錄用三號字謄寫在A4紙上,可以打出28頁。2000年70壽誕,卻把自己新出版的文集命名為《未已集》,老人自己解釋這種心境:“在學術道路上,依然‘載欣載奔’。”
1954年8月6日的《
光明日報》,豎版繁體,本報記者也是第一次看見。《中國舊民主主義憲政運動的破產》一文是頭條,顯眼。
這是張晉藩發表的第一篇學術文章,那時他24歲,剛剛從中國人民大學畢業,留校任教。那一年新中國頒布了第一部憲法,憲政研究成為他進入學術領域的門徑。“當年研究憲政是熱點,但後來這成了我一生的研究課題。”從他的著作年表中勾出和憲法史相關的成果,是一條縱貫60年的直線:1955年《舊中國反動政府制憲醜史》,1979年《中國憲法史略》,2004年《中國憲法史》。這是指著作,相關的幾十篇論文不包含在內。
與這條線平行的,是民法史、刑法史、行政法史、監察法史等其他專門法史的研究脈絡。當年國家法制草創,每一項努力都是在填補空白。而現在,這些勾畫在28頁A4紙上縱橫交錯的目錄,構成了中國法律史學的學科構架。
最難的是法制通史的撰寫,時間上要上溯到上古的氏族戰爭,門類上要包含刑法、民法、經濟法、軍事法等等諸多項目,每一項都涉及到相關研究成果的梳理集納提煉。這是學術上的“難”,更難的是組織工作,一項大事,人力、物力、財力一時難備,都是問題。
張晉藩決定挑戰這個大部頭。那是1979年,中國學術界春風回暖,在一次學術交流會上,他遇到了美國學者蘭德彰。對方告訴他,在1979年前,
國際上已經組織了三次中國
法制史國際研討會,但從未邀請過任何大陸學者參加。美國學者的語氣帶著遺憾——他們從來不知道中國內地還有張晉藩這樣的法制史學者,也無從了解大陸的
學術研究水平。
張晉藩傷了
自尊心。“政治氣候固然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們沒有作出為世界所矚目的成就。”1979年秋天中國法學史學會成立時,張晉藩提出了編寫多卷本《中國法制通史》的構想。很多與會者都記得這位素來平和的學者在大會上的慷慨陳詞:“讓我們的後代向外國學者學習中國法制史,那豈不是我們這一代法制史學人的罪過!”
由張晉藩主編、集結了當時中國法律史學界所有學術力量參加的《中國法制通史》,於1980年1月正式開始編寫。正值浩劫之後,所謂“法律史學界所有學術力量”不過20餘人,起步之艱難,可想而知。“到了1985年,情況好起來。很多大學都恢復了學科建設,博士生們補充上來。最重要的是,我們申請到了社科基金。”
還是一波三折。社科基金十萬元,在當時已是巨資。但著作規模太大,時間戰線很長,在出版了《清朝法制史》和《根據地法制史》後,出版經費又出現了困難,其他三部成稿困在了張晉藩手裡。編寫工作再度陷入低潮。
新的轉機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中期,法律出版社表示願意承擔出版任務,出全十卷本的《中國法制通史》。又一輪編寫工作馬上如火如荼展開,好在中國法學界已經有了充足的人才儲備,編寫效率遠遠高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先前已出版的兩卷本也得到了重新訂正。千禧年之前,這部凝結著張晉藩和法律史學界全體學人心血的《中國法制通史》終於問世,成為法律史學世紀之作。
2000年,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三位教授訪問義大利名校比薩大學,送給主人的禮物便是這本《中國法制通史》。該書從此聲播海外,被西方同仁譽為中國版的《查士丁尼國法大全》。
始於1979年,成於1998年,世事變遷,物轉星移。一些學者在編寫過程中去世,一些學者退出了這項似乎遙遙無期的工程。記者問這部書的主編是否有過絕望的時候,老人神色安詳:“從來沒有。”然後笑言,“我就這一點還行,有點韌性”。幾十年過去了,當年法律史學會成立大會上的慷慨陳詞,言猶在耳。
“茶花香處蝴蝶飛,春池水暖魚兒肥;牧童月下歸來晚,柳葉當笛信口吹。”張晉藩寫於江西的絕句之一。在《思悠集》的自序中,張晉藩這樣描述在江西的日子:“春來油菜花和紫雲英黃紫相間,把大地裝點成錦繡,滿山盛開的杜鵑花真箇是染紅了青山。還有夏夜的嶺上賞月,秋天的烏桕紅葉,冬季的板橋霜雪,本身就是詩。”
不要誤會,這其實是1970年。同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系任教的張晉藩和夫人林中,拖家帶口地來到江西五七幹校,在那裡“戰天鬥地,改造思想”,既非旅遊度假,也非田園歸隱。
“採茶、插秧、打石頭,什麼都乾過。”但他還是能活出自己的情趣來。當時下放的老師按軍事編制分為五個連,他是五連的通信員,白天勞動,晚上編寫幹校的小報紙。江西夏天炎熱,農村蚊蟲亂飛,躲在蚊帳里點著煤油燈寫稿子,還有點不亦樂乎的意思。
身邊帶著《紅樓夢》,一本書在幾十人手裡傳看。他則專門研究裡面“葫蘆僧判斷葫蘆案”、“薛蟠打死馮公子”、“鳳姐打點
都察院”等等章節,分析清朝的司法情況。軍宣隊見了訓斥:“你們這些臭知識分子,現在還看《紅樓夢》!”老師們也有對策,在《紅樓夢》外面包了一層書皮,寫上“石公血淚史”幾個大字。再拿給軍宣隊看,對方滿意了:“看憶苦思甜的書,不錯。”
《〈紅樓夢〉所反映的清朝訴訟制度》是張晉藩研究這部“血淚史”的成果,後來刊發在第2期的《紅樓夢》學刊上。
那時他四十歲出頭,對於一個學者而言,治學最好的年紀與學術最低迷的時代相遭遇。1972年,在江西農村的煤油燈下,他寫了篇論文《從政治上層建築角度看古史分期的問題》,興奮地寄給了
郭沫若,不久就得到了這樣的回信:“文章角度很好,但現在不是一個談論學問的時候。”
他清晰地向記者複述這篇文章的觀點,“戰國是界線。戰國之前的夏、商、西周、春秋這幾個時代的上層建築有一致性。戰國之後上層建築有很大的不同——成文法出現了,法家‘以法治國’的思想出現了,從中可以看出新興地主階級的要求。從法制角度看,春秋戰國有一個劃界。”這個觀點並不陌生,十幾年後,它已經寫進了歷史教科書,成為常識。
讓人詫異的是這種心境。一個正在治學成熟期的學者,帶著老人孩子跑到南方農村“戰天鬥地”,個人與國家都前途未卜,眼前每一點現狀想來都泄氣。他口裡誦的是田園詩、眼裡看的是古典文學、腦子裡想的是兩千年前的春秋戰國。
“說老實話,當時學理論、學政策,但我還堅持搞法制史。”在“文革”十年中,他沒有機會出版學術著作,但論文寫作從來沒有停止過,成果見諸當時的《
光明日報》、《
文匯報》和《法學研究》。1979年當年,他連發六篇論文,迅速出版新中國第一部憲法史著作《中國憲法史略》,撰寫的《簡明清史》、主編的《法律史論叢》隨即在第二年問世。從這裡大概可以推知,這個看似心境悠閒的學者,在十年浩劫中都在做什麼。
記者問他:“您當年如何看待中國的前途?”
老人沒有正面回答,“你知道的,有識之士對一個
法治中國的追求,從19世紀的晚期就開始了。最初是改良派王韜、鄭觀應,再往後是梁啓超、孫中山等等。富國強民要求民主和法制,依法治國是中國若干代人的奮鬥目標,歷史不能阻擋”。
他比任何人都講效率,但也比任何人都有耐心。一個有歷史縱深感的人,比我們都更懂得時間的
辯證法。
中國政法大學張中秋教授覺得自己和師兄弟都挺有福氣。1995年他和老師張晉藩參加南京的一個研討會,發現老人白天開會,晚上熬夜改學生論文。他瞟了一眼文章,作者是“金德賢”,一個韓國師弟,漢語說不利索。張晉藩得逐字逐句修改更正,“不然這孩子怎么畢業啊”。
他是天然的師者。在法大,張晉藩很早就提出一切都應以學生為中心的原則,研究生院的所有資源都應該為人才服務。在擔任長達十餘年的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期間,為了融匯各家之所長,他廣泛聘請學術大家、名人,如瞿同祖、蔡美彪、王鐵崖、韓德培、端木正、李秀林、俞明仁、袁方、王永興、高銘暄、張國華、王叔文、劉海年、佟柔、孫國華等先生為研究生授課,指導研究生進行論文寫作。每個研究生每年都有經費參加至少一次學術會議,學位論文的調研費用全部支付給學生使用,為了幫助學生學好外語,兩人發給一台收錄機。
他幾十年來廣受學生的喜歡和欽佩。在倒置觀念、踐踏理性的時代,正是這個簡單的原因保護了他。
1958年司法“大躍進”,
法學教育“大躍進”,批判舊法觀點運動“高潮迭起”,張晉藩主張的法律繼承性觀點成為批判的重點。“那時有個說法,繼承舊法就等於‘人口安狼牙’,我受到了一點衝擊。有證據啊,《關於法的階級性和繼承性的意見》,白紙黑字。”
他在
人民大學任教。當時有個新花樣,批判誰,就把大字報放在圓形的籃子裡給人家送去,叫“給老師送西瓜”。1958年3月25日人民大學團委主辦的《躍進快報》里,記載了這樣一條“送西瓜”的訊息:
“看,法學史講師張晉藩老師出現在台上了。他第一句話就是,我從內心裡歡迎同志們給我送的大西瓜。這時台下頓時喊出:‘西瓜大而甜,送給老師張晉藩。’張老師說,親愛的同學們,送吧,越多越好,越大越好。張老師說,我一定把我的舊法觀念、修正主義、驕氣、躁氣一掃光。同學們喊,‘張老師是好樣的。’”
這條“躍進新聞”看起來相當溫和,如果不把它嵌入“1958”這個年代背景中,它更像是一場師生互動。張晉藩也明白這一點:“還是很溫和的,和批判右派不一樣。我當時只算是老師當中有舊法觀念的人。”當然,這並不意味著那場反右之風在人大颳得不猛烈,“當時法學系不到100多個老師,揪出60多個右派”。
1966年,在那篇著名社論《橫掃一切牛鬼蛇神》問世前夕,人民日報整版刊發文章批判一本書——《科舉制度史話》,原因是該書“宣揚入黨做官論”。這部書隸屬於一個叫做“歷史小叢書”的集子,作者是張晉藩,編者是吳晗。
這件事成了一個隨時可能引爆的地雷。“學生隨時可能喊我站出來。”張晉藩說。
“有一天我從外面回來,我母親告訴我,來了三個紅衛兵找我,這三個學生態度都很好,說:‘請張老師吃了午飯之後到我們那裡去一趟。’那時學生教訓哪敢吃了午飯再去,馬上就去了。”他心裡相當忐忑,已經做好了“站出來”的準備,沒想到等著他的卻是安慰的話:“張老師您怕什麼呢,不就是那本書么?”言下之意是,“我們會保護你。”
關於這場批判,法律系總支部給他寫了六份大字報,“但孩子們沒有一個對我不禮貌的”。
30年後,張晉藩的《求索集》問世,國內法律界和法學界的很多知名人士都參加了首發式。先生說,“我始終難忘,‘文革’時有個學生對我說的一句話:‘張老師您怕什麼,我們保護你’。這個學生現在就坐在我身邊。”時任中央軍委法制局局長的楊福坤少將站了起來,師生倆感慨萬千。
他在新中國法律史學上創造了多項“第一”:招收了第一屆法律史學博士生、第一屆博士留學生、第一屆論文博士生,創建了第一個(也是唯一的)法律史學國家級重點學科研究中心。現在活躍在法大講台上的教師,大部分是他任研究生院院長期間培養出來的畢業生。2005年他和夫人林中教授迎來了“金婚”之喜,包括張中秋在內的50名博士從全國各地趕來,為兩位先生慶祝。當天的法大新聞網以這樣一個題目概括這個美好的聚會——“伉儷五十情愈篤,天下桃李同慶賀”。
他本人則在作品裡悄悄寫下這樣一句詩:但得師生情誼在,天涯處處是鄉關。
從來沒有盛世而法制衰微的王朝。在
法制史中縱看古今的張晉藩,深知中華法系重建對於民族復興的意義。上世紀80年代之後,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的中國社會,比以往更重視以史為鑑。
1986年,張晉藩應邀在
中南海為中共
中央書記處講授法律課,題為《談談法制歷史經驗的借鑑問題》。講演中提到了這樣一個典故:唐太宗禁止偽造履歷,命令剛下,就又出現了一個偽造履歷的官員。太宗一氣之下要把此人處死,司法官戴胄卻堅持處以“流刑”。太宗質問他為何抗旨,戴胄的回答是:“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言者,當時喜怒之所發耳。陛下發一朝之忿而許殺之,既知不可而置之於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
這段史料成了那節課的熱點。課間時,
陳丕顯、
習仲勛等老幹部都不約而同地問了一個問題:“後來太宗是怎么處理的?”答案是,“帝曰:法有所失,公能正之,朕何憂也!”
對於被“
法治”和“人治”困惑的當代中國而言,這段短短的記載非常有啟示意義。張晉藩說,“我們現在遇到的問題,在歷史上常常可以找到。”
1996年和1998年,他又兩次應邀為全國人大常委會講授法律課,題目分別是《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中華法制文明的世界地位與近代化的思考》,思路上一脈相承。記者問他當時的提問中是否有比較“尖銳敏感”的問題,先生想了一下:“還真沒有。”他在
講台上素來敢言,但那幾次講課中還有聽眾勉勵他:“還可以再放開點。”
中國已經並正在經曆法制近代化的過程,在“變”與“不變”、“西化”與“中國化”、“世界性”與“民族性”之間走著鋼絲。張晉藩始終認為,近代化不僅是法律條文和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更重要的是人的近代化——人的法律意識、法律思想、法律邏輯的進化。單純法典條文的改變,遠不足以構成近代化的視野。更重要的是,相對於西方,中國應該、也有能力走一條“他選”道路,近代化不能完全等同於西方化,依然要從本國國情出發,放眼大歷史來尋找屬於自己的路徑。
他理想中的中國社會,是一個“法情允諧”的社會,是一個生髮於中華法制、倫理傳統的,有中國特色的法治社會。這個理想的社會至少要滿足三點:其一,禮樂政刑綜合為治。“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其二,改制與更法互相促進,政治體制和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配合以立法調整。其三,治法與治人並重,有治法還要有治人。“擇人而授之以法”,幾乎是每個盛世共有的經驗。
這個藏在心中的“理想社會”,大概可以解釋他身上的每一個故事。比如為什麼在艱難地完成《中國法制通史》之後,仍然“不長記性”地接下《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多卷本)和《中華大典·法律典》的主編工作,即便耗時同樣長,經費同樣少;比如為什麼在一個顛沛的時代,仍然不以種種困苦縈懷,反而始終樂觀而充滿信心。張中秋說,“他對事業的熱愛遠非敬業二字能概括,這種熱愛來自於他的歷史責任感,他是把事業當做愛國的途徑。”
張中秋說,他帶著學生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態度上從來不卑不亢,學術上定要拿出高水準、高質量的論文;還說,他多次堅定地表示,中國法制史研究的中心,必須要從日本回到中國。這個硬氣的學者就是眼前這位好脾氣的老人,或坐或站地隨著記者要求拍照。你表示感謝,他會輕輕拍拍你的肩膀,表情有些不好意思:“要感謝你,要感謝你才對。”
載欣載奔,求索未已。精氣神還是那么好,思維還是那么敏捷,只是眼睛已經看不大清楚字了。這也有辦法,夫人林中就是他的眼睛,每天都會把各種資料讀給他聽。採訪那天他穿著一件粉紅色的polo衫,她穿著一件紅色的馬甲,他把夫人推到鏡頭前,開心地說,“我的著作里,林老師有一半功勞。”
書房裡橫著一張長桌,兩把同樣的座椅,兩個同樣的靠墊。賢伉儷並排坐在一起讀書治學,恰如學校里的“同桌”。靠窗的位置是他的,採訪時夜色初上,從這扇窗望出去,明月在天,眾水鹹見。
學術著作
中國古代監察法制史/張晉藩主編,2007-12-1版中華法系的回顧與前瞻/張晉藩主編,2007-8-1版
中國法制史(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張晉藩主編,2007-8-1版
中國法制史習題集(高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配套自測)/張晉藩主編,2007-6-1版
20世紀中國法制的回顧與前瞻/張晉藩,2002-9-1版
中國憲法史/張晉藩,2004-12-1版
中國法制史(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張晉藩,2003-12-1版
中國司法制度史/張晉藩,2004-6-1版
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張晉藩,2003-12-1版
中國法制史習題集(高等法學專業課程考試同步訓練)/張晉藩,2002-10-22版
中國法律史(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張晉藩,2002-8-15版
中國百年法制大事縱覽(1900-1999)/張晉藩,2001-1-1版
中國法制史/張晉藩,1999-11-1版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平)/張晉藩,1999-11-1版
中國法律史(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張晉藩,1998-4-1版
中國法制史(主編)/張晉藩,1999-1-1版
中國法制通史(十卷本)/張晉藩主編,1999-1-1版
二十世紀中國法治回眸/張晉藩編,1998-9-1版
主要論文
“中國古代的行政管理與行政法”,載《中國社會科學》1985年第1期。
“論中國古代民法研究中的幾個問題”,載《政法論壇》1985年第5期。
“值得研究的中國行政法史”,載《光明日報》1987年1月21日。
“中國古代的文官制度”,載《中國社會科學》l 989年第2期。
“中國法制史學四十年”,載《政法論壇》1989年第4—5期。
“簡談中國法律文化”,載《
人民日報》(海外版)1991年3月19日。
“中國古代法律文化論綱”,載《
政法論壇》1991年第5期。
“繼承和發揚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載《中國法學》1992年第1期。
“論中國古代的職官編制法”,載《中國法學》1993年第2期。
“清代律學及其轉型”,載《中國法學》1995年3—4期。
“依法治國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二十世紀中國法制回眸”,載《中國法學》1998年第4期。
“論‘禮’”, 載《社會科學戰線》1998年3月。
“富國強兵之路的可貴探索”,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6期。
“獨樹一幟的法文化”,載韓中法學會《中國法研究》2005年6月第5輯。
“綜論百年法學與法治中國”,載《中國法學》2005年第5期。
“中國古代監察法的歷史價值”,載《政法論壇》2005年第6期。
“中國法制史學發展歷程的反思和期望”,載《法律史學科發展國際研討會論文集》2006年9月。
“The Values of Chinese Law System and Its Thorough Research”,“US-Chine Law Rebiew”volume4,number5,May 2007.
承擔項目
社會科基金項目:《中國法制通史》(已完成)、
社會科基金項目:《中國少數民族法制通史》(在研)
法務部重點項目:《司法制度史》(已完成)。
教育部重點項目:《中國監察法史研究》(已完成)。
國家項目:《清史法律志》、《中華大典法律典》(在研)。
獲獎記錄
《中國法制通史》獲中國圖書獎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等獎。
《中華法制文明的演進》,獲中國圖書獎。
《中國法律的傳統與近代轉型》,獲
法務部科研一等獎,並被確定為法學
研究生精讀書系。《中國近代社會與法制文明》,獲法務部科研二等獎。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獲北京市人文社會科學二等獎、中國政法大學曾憲梓基金一等獎。《清入關前國家法律制度史》,合著,獲中國滿學會優秀科研成果獎。
《中國法制史》(1983年統編教材),獲法務部優秀教材獎。
《中國法制史》(2003年十五規劃教材),獲
教育部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