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廷蘭,明代左都御史,因澧州百姓“疏免州魚課鹽策”而名列州志《人物誌·宦業》。 基本介紹 本名:張廷蘭字號:彥芳所處時代:明代出生地:湖南澧州(今湖南澧縣) 張廷蘭,明代左都御史。洪武乙丑(1385年)丁顯榜進士,授大理寺審刑司詳議,歷升左都御史,以勤敏稱,曾參加明初四大案之一“郭桓案”審訊。因為澧州百姓“疏免州魚課鹽策”而名列州志《人物誌·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