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峰(明代官員,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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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峰(1501-?),字子奇,號玉屏,江西吉安府泰和縣後凍里(今江西泰和縣苑前鎮官田村)人。嘉靖七年(1528年)舉鄉試成舉人,後會試不第,遂問學於江右王門代表人物歐陽德與泰州學派創始人王艮,受業數年,深受陽明心學的影響。

基本介紹

  • 全名:張峰
  • 別名:張峯
  • :子奇
  • :玉屏
  • :張
  • :峰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江西泰和
  • 安葬地:洞岩山山巔
  • 最高官職:南京工部都水司員外郎
  • 本名:張峰
人物生平,史料記,

人物生平

張峰,字子奇,號玉屏,嘉靖七年(1528年)舉人,中舉不第後,遂遊學於歐陽德與王艮門下。於受業期間,峰又參加會試四次,皆不第,遂於嘉靖二十年(1541年)謁吏部選為南海知縣。後歷官江浦知縣、應天府通判、溧陽知縣等職,皆有善政。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提督操江李遂以張峰具備治理邊疆的才能而舉薦,遂升任南京工部都水司員外郎。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以該職致仕,知者莫不愕眙曰:“何世之輕捐才賢也”。
張峰致仕後,居家期間剖己業均諸從子,睦宗緝譜,改建宗祠,修繕先人墓塋,救濟貧族,修建橋樑,積極投身於家鄉地方事務建設。同時為義陽書院,讓鄉中子弟講學讀書其中,又追慕鄒守益羅洪先二先生的青原講會之盛,遂爭先倡導,雖耄不倦。
萬曆初年,張居正推行改革,時任吉安知府的張月泉謀劃主持全府進行田地的丈量。張峰積極回響,丈量泰和的田地,並為月泉出謀劃策。丈田結束後,百姓鹹德之,有謂:“邑令而莫知其出月泉,或知出月泉而尤莫知建自公也”。
張峰擔任江浦知縣期間,拿出自己的俸祿用來刊刻老師王艮的著作,使之流傳於世。後居家期間,在萬曆四年(1576年)又在泰和重新刊刻王艮的《王心齋先生遺錄》,並囑咐前來拜訪自己的胡直作序於書前。

史料記

張峰,字子奇,號玉屏,弘治辛酉廿一日(1501年)生,父諱泗,號石坡,贈應天府通判,世稱京兆公。乙酉(1525年)補庠生,戊子(1528年)舉鄉試,上春官不第。公自惟曰:舉業詎可畢人道乎?時歐陽文莊公官翰林,乃謁而師之,聞正學。己亥(1539年),母服闕,復之留都,卒業文莊公門已。又游泰州稟學王心齋(王艮),心齋之學與文莊公同出而指發者稍異,公兩契焉。
辛丑(1541年),四試不偶,於是謁選補南海令。甲辰(1544年)服闕,乙巳(1545年)補任江浦。癸丑(1553年)秋,升應天府通判。公自判府,席未溫即出署溧陽。克齋李公以邊才薦,歲甲寅(1554年),升南京工部都水司員外郎。時倭寇薄南都城下,而徐御史者建議增高金川門等門城垣,鼎挑濠十五里。奉旨會勘,事歸工部,因檄公丈量,合用銀十四萬有奇。
公白尚書曰:所議增城頃,當興工。第挑濠事,關係不尠。今京軍以錙銖營利自活,若役之挑,其妻孥不免凍餒,或至驕逸難制,則蕭牆之憂,其孰當之。議銀兩取辦各府。然近蘇松等壯郡皆為寇患,若復加征,則畿內之憂,其孰當之。尚書曰:科道督甚,當奈何?公曰:金川門屬皇陵右臂,昔高皇獨不濠是門,豈無意耶?尚書悟,乃密具奏。有旨行南欽天監勘議,果礙事,遂寢軍民獲免徵役之苦,公一言之力也。
次年(1555年),公得奉敕清蘆洲,首追勛臣逋銀二千有奇,又追豪勢占洲地,以給細民。是歲冬,予別公,遽告以原職致仕,知者莫不愕眙曰:何世之輕捐才賢也?
丙辰(1556年),公既解水部歸。剖己業均諸從子,卷卷睦宗緝譜,改建宗祠,改厝先京兆及其長兄,上逮曾祖,顯祖,凡四壠。其為貧族舉火者幾,為侄孫、從侄孫舉聘者幾,為橋樑者幾,為利濟最慱者,則替佐張月泉郡公丈量邑田畝,而月泉呈台司十策,即公所畫陳者。丈田竣,民鹹知歸德,邑令而莫知其出月泉,或知出月泉而尤莫知建自公也。公又嘗為義陽書院,聯鄉之子弟講學讀書其中,又嘗追鄒、羅二先生青原舊盟,爭先倡導,雖耄不倦。穆皇登極,進階朝列大夫,士人特以為稱。先是甲子卜居廬陵之蓮壠,至癸酉乃獲茲藏,藏脈亥面丙形龍嘯天,識者鹹謂德征。
另“嘉靖間門人張水部峰刻諸江浦……萬曆四年,水部重刻於家,乃亦以序見督”。刊刻其師王艮的著作。
任江浦令期間,“張峰,江西泰和人,舉人,悉心撫字,申免四門倉米,民德之,為立遺愛詞,擢本府通判,累官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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