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永定區衛生健康局

張家界市永定區衛生健康局

張家界市永定區衛生健康局,是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家界市永定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張家界市永定區西溪坪辦事處西溪坪居委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及國家衛生健康法律法規,起草我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落實衛生健康標準和技術規範。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與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導擬定食品安全企業標準,負責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區愛國衛生運動、衛生創建、健康教育、健康 促進和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一)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來賓 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指導全區保健工作。
(十二)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宣傳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人事股。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績效考核、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和管理。組織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和合作。
(三)規劃財務與信息化股。承擔健康永定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與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監管和重點項目建設的稽查工作。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四)法制與綜合監督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承擔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政府性契約管理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綜合監督工作;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和采供血機構的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執法案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擬定行政審批服務有關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權責清單和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動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流程標準化建設;負責或牽頭組織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平台建設及數據支撐工作。
(五)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股(中醫藥管理股)。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使用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擬訂中醫藥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負責中醫院服務體系建設,監督指導其服務質量;負責中醫藥、民族醫藥、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擬訂中醫藥、民族醫藥發展人才培養規劃;實施中醫藥、民族醫藥的保護、挖掘、整理、創新、推廣工作。
(六)疾病預防控制股(衛生應急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 中心、職業健康股)。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學校常見病防控;擬訂全區血吸蟲病防治工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的綜合防治工作,負責全區血吸蟲病防治的業務技術管理;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 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的監督檢查;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衛生健康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七)醫政醫管股與科技教育股(體制改革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督促實施;負責重要來賓、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區獻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適宜技術推廣、醫學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區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
(八)基層衛生健康股。擬訂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全區鄉村醫生的相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負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項目管理工作。
(九)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股。指導擬定企業標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分析,組織開展飲用水安全的監督檢查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
(十)婦幼保健與老齡健康股。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區保健工作;承擔區保健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管理全區婦幼衛生出生缺 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一)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 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二)愛衛創建指導股。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的政策和 法律法規;擬定衛生城市鞏固、衛生村鎮創建和愛國衛生工作規 劃並組織實施;配合實施農村改廁工作;負責開展民眾性衛生監督、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和創衛愛衛工作的培訓、督查、指導和評估;組織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負責病媒生物防制的技術指導;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30日,被表彰為“湖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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