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飼棄犬

張元飼棄犬

張元,字孝始,是河北芮城人。祖父叫成,做過平陽郡守。父親叫延俊,在州郡當官,曾經作過功曹主簿。並且因為至純被鄉里人所推薦。本性謙虛謹慎,孝順父母。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元
  • 別稱:孝始
  • 字號:字孝始
  • 所處時代北周
  • 出生地:今河北芮城
  • 出生時間:1654年
  • 去世時間:1699年
  • 主要作品:使得人體
  • 主要成就:順德容桂
原文,白話譯文,注釋,

原文

有犬為人所棄,惶惶於阡陌(田間小路)間。張元見之,即收而養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為?”將欲逐之①。元乞求毋棄,曰:“有生(生命)之物,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殺,乃自然之理。今犬為人所棄,非道也。若見而不收養,無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許焉。
明年⑤,犬隨叔父夜行。叔父為蛇所齧,仆地不得行。犬亟②奔至家,汪汪之聲不停。張元怪⑦之,隨犬出門,見叔父幾死。速延③醫治之,不日而愈。自此⑧,叔父視犬如親。(據《周書》改寫))

白話譯文

有一條狗被人拋棄了,驚惶不安地在田間小路(走著)。張元看見了,立刻將小狗收養了。他的叔父很生氣,(說):“要它乾什麼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丟掉。張元乞求(叔父)不要丟棄它,說:“(小狗)是有生命的東西,不能不重視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實際,出生老死,這是自然的道理。(但)現在它是被人所遺棄,這是有敗道義的。倘若看見(它將死)而不收養的話,就是沒有仁慈之心了。”張元的叔父被他的話感動了,於是就允許(張元撫養小狗)了。
第二年,狗跟隨著叔父在夜裡行路。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著。張元感到很奇怪,跟著狗走出家門,看見叔父(倒在地上)已經不省人事。(張元)馬上(把醫生)請來醫治,沒過幾天(叔父)就痊癒了。從此之後,叔父把狗看作親人一樣。

注釋

1.逐之:趕走........
2.(qì):急
3.延:邀請
4.阡陌:田間小路
5.明年:第二年
6.更:再次
7.怪:對 ......感到奇怪
8自此:從此
9.許:答應,允許
10.引:牽;拉
11.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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