弭兵會盟,指的是春秋時期的兩次重要的外交事件。共有兩次,分別在周簡王七年(公元前579年)和周靈王二十六年(公元前546年),宋國執政華元、向戌兩次召集晉、楚兩國在宋會盟,平分霸權。這兩次弭兵會盟中比較有名的是在周靈王二十六年(公元前546年)7月舉行的那一次。宋國大夫向戌約晉、楚兩國在宋國都城商丘(今河南省商丘市)開會,調停兩國間的戰爭,與以往的會盟不同的是,以前的會盟都由國君親自參與,這次弭兵會盟卻由各國有勢力的大夫參加。晉、楚、宋、魯、衛、陳、鄭、曹、許、蔡等十四國的有勢力的大夫參加了會議。會議約定各國間停止戰爭,奉晉、楚兩國為共同霸主,平分霸權,除齊、秦外,各國須向晉、楚同樣納貢,誰破壞協定,各國共討之。這次大會史稱“弭兵會盟”。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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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弭兵會盟後的10多年間,因為楚國專注於對付吳國,晉國則忙於應付內事,無力開戰,所以會盟的10個國家沒有發生過戰爭。然而,各國內部的爭權鬥爭卻異常尖銳。“弭兵會盟”也就成為春秋時期兩個階段的分水嶺。會盟以前以諸侯國之間的兼併為主,會盟以後卻以各國內部大夫間的兼併為主,各國社會正醞釀著巨大的變化,階級矛盾趨於尖銳。
春秋後期在諸侯爭霸過程中晉、楚協調霸權之爭的會盟。首次弭兵大會始於公元前589年,楚國約集齊、秦等八國諸侯盟於蜀(今山東泰安附近)。公元前586年,晉國也約集齊、魯等八國諸侯盟於蟲牢(今河南封丘北)。晉、楚處於勢均力敵的局面。晉國為了打擊楚國,派楚之臣申巫臣去吳國扶助吳人,吳國日益強盛,連番伐楚。楚在吳的牽制下,力量大為削弱。同時,晉由於卿族勢力強大,頻發內亂,無暇爭霸,而秦和白狄也合併攻晉。南有強楚,西有秦、狄,使晉國處於兩面受敵的局面。在此情況之下,晉、楚都有意謀和,後經宋大夫華元奔走斡旋,終於促成楚、晉召開首次弭兵之會。這年夏天,晉士燮與楚公子罷、許偃盟於宋西門之外,盟約是:楚、晉兩國不再交兵,好惡同之,國恤災危,備救凶患。晉、楚結盟後,衛、魯、鄭之君赴晉受命。公元前576年,楚首先背棄盟約,侵略鄭國,兵至暴隧(今河南原陽西),又伐衛國,打到首止(今河南睢陽東)。鄭國子罕率兵襲擊楚國,奪取新石(今河南葉縣)。
公元前546年宋國執政向戌代表中原各中小國家國君休戰的願望,約和晉正卿趙文子、楚令尹子木等人在宋國結盟,弭兵休和。此次大會一共是約請了14國。規定除齊、秦外,各國須向晉、楚同樣納貢。此後數十年中原戰事減少。第一次弭兵會盟 — 公元前579年。介於晉、楚兩大國之間的宋國大夫華元,既與晉國執政卿欒武子有交情,亦與楚國令尹子重交好。華元得知晉楚互派使臣之事,便於是年冬天,“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華元奔走於晉、楚之間,以調解晉楚的關係,促成晉楚之和。
第一次
會盟起因
晉國、楚國兩大國之間,有一個中立的力量——宋國。宋國大夫華元不但與晉國執政卿欒武子是好朋友,也和楚國令尹子重交好。華元在知道晉楚互派使臣之後,就在這一年的冬天,“如楚,遂如晉,合晉、楚之成。”華元奔走於晉、楚之間,以調解兩國的關係,促成晉楚和平相處。
會盟過程
魯成公十二年(公元前579年),在華元的安排下,晉國的卿士燮與楚國公子罷、許偃在宋國的西門外會盟。簽訂的契約是:“凡晉、楚無相加戎,好惡同之,同恤災危,備救凶患。若有害楚,則晉伐之;在晉,楚亦如之。交贄往來,道路無壅;謀其不協,而討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墜其師,無克胙國。”
會盟之後
晉國、楚國第一次弭兵之盟很不穩定。晉楚兩國長達半個世紀所積的讎隙,是沒辦法在短期之內,或者只靠這一紙契約化解。晉國、楚國雙方在形勢不利於己時,都希望靠著暫時的休戰而得以調整;但是,當形勢好轉時,就會把盟約拋在腦後,發起新的攻擊。簽訂契約後不久,就爆發了鄢陵之戰,楚國被打敗。
鄢陵之戰後,戰敗的一方楚國處在非常困難的境地。不過,勝利的晉國也陷入了危機。晉厲公想乘勝消滅晉國的一些有權勢的貴族。於是,提拔左右的近臣,殺掉郤氏家族。不幸的是,晉厲公殺掉郤氏後,反被欒書、中行偃所殺,晉國大亂。秦國又在晉國內亂的時候,經常襲擊晉國。晉國內部有大族與國君的鬥爭,外部強敵咄咄逼人,陷入內憂外患之中。
第二次
會盟起因
晉國、楚國、齊國、秦國等春秋時期的強國,都想再一次弭兵。於是,宋國大夫向戌為第二次弭兵積極進行外交活動。魯襄公二十七年(公元前546年),晉國、楚國、齊國、秦國、魯國、衞國、陳國、蔡國、鄭國、許國、宋國、邾國、滕國等14國在宋國的西門之外結盟。
會盟過程
簽訂的盟約是:“晉、楚之從交相見也。” 意思是:“晉的僕從國要朝貢楚國,而楚的僕從國要朝貢晉國。”與會14國中,齊國作為晉的盟國,與楚國實力相當,朝拜晉國而不朝拜楚國;邾國為齊國的附庸,滕國為宋國的附庸,不參與盟會。秦國,作為獨霸西戎的一方霸主,是楚國的盟國,不朝拜晉國。
弭兵會上,和上次一樣,殺氣騰騰。楚國的令尹“子木”曰:“晉、楚無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 ”楚人衣內皆裹甲,準備動武,以求做盟主,堅持在盟會時,先進行“歃血”。楚國達到目的之後,在載書上寫名時,先寫上晉國,第二次弭兵之盟在很緊張氣氛之中結束。
結盟之後
大國對小國的窮征暴掠使小國“不敢寧居,悉索敝賦,以來會時事。”鄭國大夫子產曰:“諸侯靖兵,好以為事,行理之命,無月不至。貢之無藝,小國有闕,所以得罪也。諸侯修盟,存小國也。貢獻無極,亡可待也。”(《左傳·昭公十三年》)小國必須盡其土實,重其幣帛,供其職貢,從其時命,賀福吊凶,對晉國、楚國承擔繁重賦稅。而晉國、楚國兩國,犧牲了小國的利益,達到暫時的和解。晉楚兩大國雖然犧牲中小國家的利益,互相瓜分霸權,形成了表面的均勢,但各國也得以免去連年征戰之苦。弭兵之會(公元前546年)後,晉楚大體平分霸權,晉國總體上占優勢。
意義
弭兵盟會召開後,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大為減少,此後的十幾年未有戰事發生,而晉、楚兩大國之間,在其後的40 年內沒有發生過直接的軍事衝突。介於兩大國間的中原各國,有了一個暫時和平的環境。國際間的鬥爭,就轉入各國內部鬥爭。各國內部貴族之間為鬥爭需要,在政治、經濟上都採取一些適應歷史潮流的新措施,這樣,就使舊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逐漸被新的制度所取代。所以說,"弭兵"盟會是春秋時期由諸侯國間的爭霸轉向國內大夫間兼併的一年,也是春秋時代由前期轉入後期的一年。
爭霸鬥爭的戰場,則由中原轉向東南地區的楚、吳、越間進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