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就位期間資質證書使用問題的通知》是建設部2002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6-28
【生效日期】2002-06-2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江蘇省建管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建設司,總後營房部工程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鑒於部分地區建築業企業資質就位工作尚未結束,為不影響企業在資質就位更換證書期間正常開展經營活動,除建設部批准就位並已取得新資質證書的第一、二、三批企業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批准就位並已取得新資質證書的企業外,其他尚未取得新資質證書的企業,原資質證書和2000年資質年檢結論有效期延長到2002年7月31日為止。同時廢止《關於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建辦建[2001]41號)中"尚未就位換證的企業,其2000年資質年檢結論有效期截至2002年6月30日"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