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就位與升級申報的通知》是2008年2月1日建設部發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由我部信息中心協助建設完成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系統已正式運行,並已完成2007年批准的總計73家企業的信息錄入核准工作,現決定2008年2月2日起恢復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升級申報和資質就位申報,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尚未獲取系統身份認證鎖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按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領取系統身份認證鎖。
二、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負責通知本區域內資質就位企業在2008年3月10日之前按要求完成本企業信息錄入上傳工作,並在3月20日前對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進行認真審核,點擊“審批”完成初審,具體要求詳見我司1月10日網上通知(建城園函[2008]7號)。
三、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在完成本區域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初審後,按照建設部辦公廳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受理辦”)要求(詳見附屬檔案2)安排報送各企業紙質申報材料至受理辦。
四、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抓緊落實二級企業資質管理電子一體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在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平台建設及運行調試工作,並及時通知我司園林綠化處,以協助運行調試,儘快實現與建設部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系統連結互動。凡不能按時完成平台建設與運行調試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將暫停受理新的企業升級申報。
五、請申請資質就位和升級申報的企業按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獲取系統身份認證鎖,並認真地如實地填寫本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在錄入完成之後按照受理辦要求(詳見附屬檔案2)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六、為規範管理,2008年起統一全國各級企業資質證書格式(詳見附屬檔案3)。二、三級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按樣本格式統一安排印刷;證書編號標準由各省級主管部門確定,並上報到我司園林綠化處備案。
由我部信息中心協助建設完成的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系統已正式運行,並已完成2007年批准的總計73家企業的信息錄入核准工作,現決定2008年2月2日起恢復受理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升級申報和資質就位申報,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尚未獲取系統身份認證鎖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按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領取系統身份認證鎖。
二、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負責通知本區域內資質就位企業在2008年3月10日之前按要求完成本企業信息錄入上傳工作,並在3月20日前對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進行認真審核,點擊“審批”完成初審,具體要求詳見我司1月10日網上通知(建城園函[2008]7號)。
三、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在完成本區域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初審後,按照建設部辦公廳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受理辦”)要求(詳見附屬檔案2)安排報送各企業紙質申報材料至受理辦。
四、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抓緊落實二級企業資質管理電子一體化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在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平台建設及運行調試工作,並及時通知我司園林綠化處,以協助運行調試,儘快實現與建設部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准系統連結互動。凡不能按時完成平台建設與運行調試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將暫停受理新的企業升級申報。
五、請申請資質就位和升級申報的企業按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獲取系統身份認證鎖,並認真地如實地填寫本企業網上申報數據信息,在錄入完成之後按照受理辦要求(詳見附屬檔案2)報送紙質申報材料。
六、為規範管理,2008年起統一全國各級企業資質證書格式(詳見附屬檔案3)。二、三級園林綠化企業資質證書請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建委)按樣本格式統一安排印刷;證書編號標準由各省級主管部門確定,並上報到我司園林綠化處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