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於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情況進行統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北京市規劃委員會,江蘇省、山東省建管局,總後基建營房部工程管理局:
為進一步做好企業資質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全國範圍內取得資質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及招標代理機構(以下簡稱建設工程企業)基本情況,我司決定對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核發情況進行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本次調查範圍:截止2007年12月31日前,各省(市、區)建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並頒發資質證書的建設工程企業數量。請各省(市、區)建設主管部門按照附表內容,對於在本地註冊並取得資質的建設工程企業實際情況進行如實填寫,考慮到目前企業有按新舊標準同時持證的情況,因此,本次統計按新標準和舊標準分別統計實際的企業數量,於2008年3月31日前將統計表匯總並加蓋公章後報送我司資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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