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是2020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規定了深圳市建設用地分類、保護人體健康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使用方法以及監測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查和風險管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
  • 外文名:Risk screening values and intervention values for soil contamination ofdevelopment land
  • 標準號:DB4403/T 67-2020
  • 發布日期:2020-06-08
  • 實施日期:2020-07-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Z50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80
  • 技術歸口: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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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8年6月22日,國家頒布《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為中國地塊土壤環境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深圳市作為中國南方高度城市化的沿海城市,其社會經濟、城市定位、產業結構、公眾需求等方面具有明顯地方特色,因此有必要結合地區實際,打造深圳標準,制定本土化的建設用地土壤篩選值和管制值。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8年5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原深圳市人居環境委員會)設立了《建設用地土壤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和土壤環境背景值標準研究與制定》項目。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由深圳市生態環境局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該標準制定的具體工作由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和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聯合承擔。2018年6月,成立標準編制組,正式開展深圳市土壤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標準的研究與制定工作。
為了與國家標準《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36600-2018)保持有效銜接,經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同意,編制組將“土壤健康風險評估篩選值標準”更改為“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
2018年10月,編制組初步制定了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並形成《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專家諮詢稿)》。
2018年11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在深圳市組織召開了《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研究與制定》專家諮詢會。會議邀請了曾制定過國家或地區土壤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的一線專家,對該項目的階段性研究成果進行諮詢與研討。編制組根據專家意見修改完善後,形成《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6月8日,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7月1日,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羅飛、廖曼、林挺、郗秀平、趙述華、李燕、邢詒、吳靜雅、趙妍、楊坤、朱艷、陳夢舫、宋靜、韓璐。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2
4 建設用地分類
3
5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查和風險管制
4
6 監測要求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規定了深圳市建設用地分類、保護人體健康的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使用方法以及監測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查和風險管制。

引用檔案

GB/T 22104 土壤質量—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GB 36600 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
GB 50137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CJJ/T 85 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HJ 25.1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
HJ 25.2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
HJ 25.3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
HJ 25.4 建設用地土壤修復技術導則
HJ 491 土壤和沉積物—銅、鋅、鉛、鎳、鉻的測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05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42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680 土壤和沉積物—汞、砷、硒、鉍、銻的測定—微波消解/原子螢光法
HJ 703 土壤和沉積物—酚類化合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 735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吹掃捕集/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36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鹵代烴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741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
HJ 742 土壤和沉積物—揮發性芳香烴的測定—頂空/氣相色譜法
HJ 766 固體廢物—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780 土壤和沉積物—無機元素的測定—波長色散X射線螢光光譜法
HJ 781 固體廢物—22種金屬元素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發射光譜法
HJ 784 土壤和沉積物—多環芳烴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 803 土壤和沉積物—12種金屬元素的測定—王水提取-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
HJ 805 土壤和沉積物—多環芳烴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34 土壤和沉積物—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氣相色譜-質譜法
HJ 873 土壤—水溶性氟化物和總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 974 土壤和沉積物—11種元素的測定—鹼熔-電感耦合電漿發射光譜法
HJ 997 土壤和沉積物—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USEPA 6010 電感耦合電漿原子發射光譜法(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Atomic EmissionSpectrometry)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的制定,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的通知》(國發〔2016〕31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圳市土壤環境保護和質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辦〔2016〕36號)等檔案要求的具體行動,是完善深圳市土壤環境保護標準體系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標準化和規範化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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