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

為規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的認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生態環境部會同自然資源部制定了《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2021年1月正式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責任人認定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生態環境部、自然資源部
  • 發布時間:2021年1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