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設備供應計畫

建設單位設備供應計畫是為滿足工程需要,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畫、設計概(預)算所附設備清單,編制的設備採購、儲備計 劃。

主要內容和編制方法如下:(1) 當年所需設備品名、規格、型號和數量等,應根據批准的設計檔案或主管部門批准的設備清單編制。(2) 為以後年度儲備的設備,應與當年投資計畫內的設備分列,並與新增為以後年度儲備的設備明細表所列相符。(3)對庫存已有的設備,不得重新列入供應計 劃。(4)設備採購到貨時間,應根據工程項目施工先後順序和工程進度具體安 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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