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築工程法人制度
- 所屬行業:建設工程
法人是建設工程活動中最主要的主體。作為建造師,應該了解法人的定義、條件以及法人在建設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別要熟悉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係。1. 法人的概念與條件■ 概念☆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
項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並以建設項目為目的,從事項目管理的最高權力集團或組織。一般情況下,項目法人是由項目投資方派代表組成的董事會,由董事會指定項目負責人或領導班子,代表項目法人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具體管理。因此,項目法人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階段...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若干意見 (1995年4月21日水利部水建[1995]129號通知發布)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是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換項目建設與經營體制,提高投資效益,實現我國建設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在項目建設與經營全過程中運用現代企業制度進行管理的一項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改革措施。為了在水利工程...
企業法人制度是指依照法律建立起來的使其人格化和獲得獨立法人地位的企業制度。在這種制度下,企業是人格化的法人,具有法人地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自主地對外開展活動。企業法人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主體。企業法人制度,簡言之,就是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企業擁有經營權(法人財產權),在對所有者承擔責任的...
廣州市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檔案類型是管理辦法,施行地點是廣州市。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經營性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招標投標活動,進一步強化全市路橋建設項目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分總則、建築許可、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築工程監理、建築安全生產管理、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85條,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2...
第1章 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 1.1 建設工程法律體系 1.1.1 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1.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層級 1.2 建設工程法人制度 1.2.1 法人應具備的條件 1.2.2 企業法人與項目經理部的法律關係 1.3 建設法概念 1.3.1 建設法調整對象 1.3.2 建設法律關係 第2章 建築工程法律制度...
各省、自治區交通廳,北京、重慶市交通委員會,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推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是公路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為加強對項目法人的管理,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交通部於2000年發布了《公路建設四項制度實施辦法》。該辦法第八條規定“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後,應...
第七節 建設工程擔保制度 第八節 建設工程保險制度 第九節 建設工程法律責任制度 第二章 施工許可證法律制度 第一節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 第二節 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 第三節 建造師註冊執業制度 第三章 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 第一節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第二節 建設工程承包制度 第三節 建築市場信用體系...
第三十一條 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實行工程監理制度。第三十二條 公路建設項目工程監理是由具有公路工程監理資格的監理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受項目法人委託對施工承包契約的執行、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等方面進行監督與管理。從事公路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單位,必須符合公路建設市場準入條件。第三十三條 監理單位必須根據監理服務...
第九條 初步設計概算應當根據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概算編制辦法進行編制。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設計概算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中,涉及國家投資和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項目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其他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由發展計畫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建設行政主管...
本辦法所稱的項目負責人,是指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本辦法所稱的施工現場,是指進行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施工作業活動的場所。第三條 建築施工企業應當建立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制度,並嚴格考核。施工現場帶班制度應明確其工作內容、職責許可權和考核獎懲等要求。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第3版)》:全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 《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用書(第3版):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是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出版的 目錄 2Z201000建設工程法律制度 2Z201010 建造師相關管理制度 2Z201011 了解建造師制度框架體系 2Z201012 掌握考試管理 2Z201013 掌握註冊管理 2Z...
建築企業是指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從事建築商品生產和經營,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具體地講,建築企業是指從事鐵路、公路、隧道、橋樑、堤壩、電站、碼頭、機場、運動場、房屋(如廠房、劇院、旅館、醫院、商店、學校和住宅等)等土木工程建築活動,從事電力、通信線路、石油、燃氣、給水、排水、供熱等...
第十七條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嚴格實行招標投標制度、契約管理制度和工程監理制度、質量監督制度,嚴格控制工程投資、工期和質量。政府投資項目禁止帶資承包、轉包和違法分包。第十八條 政府投資項目完工後,項目法人在30日內編制工程財務決算報財政部門審核,以財政部門審查批覆的竣工財務決算作為項目竣工驗收、審計、固定資產...
第二條 [適用範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申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第三條 [行政許可] 企業按照資質...
政府主管部門對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按照使用單位提出的使用、建築功能要求,選定專業的工程建設單位( 即代建單位),並委託其進行建設,建成後經竣工驗收備案移交給使用單位的項目管理方法。代建制是比建設項目法人負責制度更為進步的一種管理模式。代建制的特點表現為:代建單位具有項目建設階段的法人地位( 即項目業主、...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實施對建築業企業資質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建築業企業,是指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施工活動的企業。第三條 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資產、主要人員、已完成的工程業績和技術裝備等條件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經審查...
第2章施工許可法律制度(1Z302000)2.1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1Z302010)2.2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1Z302020)2.3建造師註冊執業制度(1Z302030)考點精練 參考答案 第3章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1Z303000)3.1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1Z303010)3.2建設工程承包制度(1Z303020)3.3建築市場信用體系建設(1Z303030)...
中型工程項目法人具有各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比例,可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參照執行;(四)應嚴格控制項目法人管理人員的兼職人員數量,兼職人員的比例應不超過總人數的25%:(五)有適應工程建設需要的組織機構,並建立完善的規章制度。第十三條 項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要有計畫的開展業務培訓,使...
的通知》(建質〔2014〕124號,以下簡稱124號文)、《關於嚴格落實建築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的通知》(建辦質〔2014〕44號,以下簡稱44號文)、《關於印發〈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建質〔2014〕130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實施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第十三條 代建項目實行目標管理。代建單位依據代建契約及其他參建單位簽訂的契約中約定的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投資、環保等目標責任,開展建設管理工作,制定代建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目標實現。第十四條 項目法人依據代建契約對代建單位的管理和目標控制進行考核和獎懲,督促代建單位嚴格履行契約。代建...
(4)前期工作代理單位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項目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投標,並按照《前期工作委託契約》開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報審的初步設計概算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估算投資一定比例(如3%)或建築面積超過批准面積一定比例(如5%),需修改初步設計或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