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
第一條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法規、標準、和規定,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工作。
第二條 努力學習和掌握各種安全生產業務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三條 經常深入基層,了解各單位的施工和生產情況,指導和協調基層專業人員的工作。深入現場檢查、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並報告領導處理。
第四條 參與對項目工程
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核,並對其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服務。
第五條 參加安全檢查,負責做好記錄,總結和簽發事故隱患通知書等工作。
第六條 認真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協助領導貫徹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進
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七條 協助配合部門技術負責人,共同做好對新工人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
第八條 當發現有違反安全施工的行為或安全隱患時候可以勒令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上級領導或部門。
考試內容
《安全生產技術與管理技術》、《建築企業經營管理》、《安全生產條例》等
證書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於做好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現場專業人員職業標準實施工作的通知》(建人專函[2013]36號),浙江省不再組織工程建設現場“安全員”崗位考試,相關從業人員參加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考試即可。
三類人員申請安全生產考核
1) 考核申請表
2) 最高學歷證書
3) 相應專業的技術職稱證書。
4) 身份證
5) 企業在冊人員和培訓教育證明檔案
6) 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