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縣貿易辦公室

建湖縣貿易辦公室

建湖縣貿易辦公室,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依照國家公務員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湖縣貿易辦公室
  • 地點:建湖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機構
機構性質,機構沿革,工作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性質

根據《建湖縣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建發[2001]29號)的規定,不再保留縣貿易局牌子,改建為縣貿易辦公室,為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依照國家公務員管理。

機構沿革

一九五一年七月建陽縣政府始設工商管理科;一九五五年工、商分工,成立建湖縣商業科;一九五六年五月改稱商業局;一九五七年八月建湖縣人民政府組建建湖縣商業局;一九五八年四月縣供銷社併入商業局;一九六二年二月商業局、供銷社分設;一九七二年二月縣商業局、縣供銷社合併;一九七八年七月商業局和供銷社再度分設;一九九七年十一月由原建湖縣商業局改建為建湖縣貿易局;二OO一年十二月由原建湖縣貿易局改建為縣貿易辦公室。

工作職能

1、研究擬定全縣商品流通的具體政策和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商業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畫,合理安排布局;會同縣有關部門搞好全縣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的規劃,負責全縣商業網點基金徵收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協調多種經濟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動。
2、代行政府出資人權利,持有全資、控股和參股企業中的國有產權,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行使重大經營決策權、資產收益權和選擇管理者等國有資產出資者職能。
3、強化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授權範圍內國有資產的運營、管理和監督;建立資產監督體系,對所屬企業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強化資產保值增值目標管理;建立國有資產登記、統計制度,構建監事會監督、財務監督和審計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對所屬企業投資活動實行統一規劃、分類管理、權責掛鈎,建立必要的審批制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會計報表。
4、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改制進程,通過吸收優質高效資產,盤活低效資產,實現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最佳化配置;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推動有關企業開展跨行業、跨地區、跨所有制的聯繫與合作,積極探索開放式重組之路。
5、執行縣政府下達的經濟發展指導性計畫;編報年度國有資產經營計畫和國有資產收益使用計畫;協調企業重大經營活動,促進企業間的業務協作,為企業發展搞好研究和策劃工作;制訂科技發展和技術創新規劃,協調所屬企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
6、根據縣政府授權:負責全縣生豬經營管理工作,協調生豬產銷矛盾,抓好畜禽定點屠宰和行政執法,發揮生豬定點屠宰的主管作用;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發放和全縣酒類經營許可證(批發)發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飲食服務行業資質認證、等級評定及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經營和發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舊貨市場資質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流通環節中商品質量、標準管理和監督,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商品生產銷售中的假冒偽劣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7、依照規定在授權範圍內決定全資企業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和清算,決定全資企業的產權變動和資產處置,決定全資企業的資產經營形式;通過行使股東權利,參與控股、參股公司的設立、合併、分立、終止、清算和產權變動、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的決策。
8、做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匯總報表等基礎性工作,參與處理重大產權糾紛。
9、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系統內企業單位幹部的任免、考核、獎懲、調配、老幹部服務等人事工作;制定和實施本系統人才和教育發展規劃,組織人才培養。
10、負責所屬企業單位黨組織作風建設,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指導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所屬企業單位的工會、計畫生育、民兵訓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綠化等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綜合科
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上級交辦事項的督查和落實;負責日常政務工作,搞好情況綜合、政務信息、政策調研等文秘工作以及文書檔案、保密、行政後勤、對外聯絡、部門之間協調等日常工作;負責宣傳、新聞發布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所屬企業信訪、綠化、雙擁、扶貧、衛生等社會事務工作。
2、組織人事科
負責本機關和所屬企業的組織人事、黨務、工會、老幹部、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幹部職工教育和群團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企業計畫生育、民兵訓練、雙擁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3、經濟指導科
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縣生豬經營管理工作,協調生豬產銷矛盾,抓好畜禽定點屠宰和行政執法,發揮生豬定點屠宰的主管作用;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的發放和全縣酒類經營許可證(批發)發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飲食服務行業資質認證、等級評定及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經營和發證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舊貨市場資質評定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全縣城市商業網點建設的規劃工作,負責全縣網點基金徵收和管理工作。
4、資產監管科
負責授權範圍內的資產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核算、監督、管理和收取國有資產經營收益,考核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授權範圍內國有資產營運的審計監督和年度計畫檢查考核;匯總全系統會計報表,分析財務狀況;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所屬企業管理人員遵守資產、財務管理制度情況;指導所屬企業修訂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資產監督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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